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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新风——记房山县南观大队宣传法制改变村风的事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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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25
第4版()
专栏:

山村新风——记房山县南观大队宣传法制改变村风的事迹
北京市房山县坨里公社南观大队是个小山村,只有156户、769口人,然而村小事多。前几年,一些人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嘴打架,干部被纠纷缠身,社员不得安宁,严重地影响了生产和社员生活。
大队党支部为了改变村风,于1978年成立了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刚一成立,委员们便忙得不可开交。家里有人等,路上有人截,地里有人找,纠纷一件一件地摆到了他们的面前。开始,大家劲头大,热情高,遇有纠纷不推不躲,真是“磨破了嘴,跑细了腿”。可是,纠纷还是接连发生。调解委员们开始泄气了。
党支部发现这个问题后,及时组织他们从法制宣传入手,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注意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教育当事人。有一户婆媳长期不和,过去调解一次和好几天,过后又闹起来。这次调解委员和她们婆媳俩一块学习新《婚姻法》中有关条文。媳妇说:“以前都是我对老人不好”。婆婆说:“法律也说我了,我不帮你带孩子还不引起争吵?”自此,婆媳之间和睦相处。
调解委员们还在社员居住集中的地方办起黑板报,表扬好人好事,开展遵纪守法的“小评论”活动;利用大队的广播,把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材料及时向群众播送;每个生产队各选一名法制宣传员,利用业余时间,走街串户进行宣传。
女社员张淑芬,人称“北霸天”,过去因打架几次被公安局传讯拘留,调委会的干部轮流去她家宣传法制,从此,张淑芬渐渐地变好了。
由于加强了法制宣传,这个村的村风发生了很大变化,民事纠纷逐年显著下降。
李德崇 刘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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