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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互换两国领事条约批准证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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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0-29
第6版()
专栏:

中南互换两国领事条约批准证书
新华社贝尔格莱德10月28日电 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彭光伟和南斯拉夫外交部部长助理迪·克拉伊盖尔今天上午在贝尔格莱德互换两国领事条约批准证书。这项领事条约将进一步增进中南两国的全面友好合作关系。
中南两国领事条约是1982年2月4日在北京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南斯拉夫联邦议会执行委员会分别在今年8月23日和6月10日批准了这项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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