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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同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作斗争 泾阳县委严肃处理非法建私房的党员领导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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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03
第3版()
专栏:

坚决同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作斗争
泾阳县委严肃处理非法建私房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报讯 记者和坪报道:最近,中共陕西省泾阳县委严肃处理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非法建私房的问题。
1979年以来,某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泾阳县城非法修建私房,其中严重违反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的26人,大多是县一级和公社一级的党员领导干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仲佩,全家七口人原有六间半住房,又非法在泾干湖畔规划路上占地四分八厘,建造了一座使用面积达114平方米的独院,而将原有住房卖掉。泾干公社副主任李德印,不仅非法在县城占地三分八厘,建起一座独院,还违反规定迁移家属户口。在重点调查的22名干部中,有15名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侵吞国家和集体资财的问题,有的侵吞一万元以上。
今年春季,中共陕西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了解到这一问题后,指示要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在省委和省委纪委的支持、帮助下,中共泾阳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讨论研究这个问题,作出了《检查纠正违法乱纪建私房的六条决定》,并先后抽调62名作风正派、党性强的干部,在省、地工作组的协助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二十多户进行了重点调查。
县委和县政府决定给张仲佩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的处分,所建私房折价归公。对其他有关人员也作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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