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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县建立各种组织纪律制度 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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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03
第3版()
专栏:

东莞县建立各种组织纪律制度
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
本报讯 广东省东莞县与香港水陆交通十分方便,旅居海外的华侨和港澳同胞很多,许多党员干部同香港联系。近几年来,对外来料加工发展很快,不少单位的党员干部经常同港商打交道,做生意。县委在加强对党员的反腐蚀教育的同时,建立了各种组织纪律制度,防止党员犯错误。如规定:党员不准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投机倒把;不准利用职权走后门将亲属子女送出港;不准个人审批群众出港申请,要三人以上讨论才能上报;在对外交往中,要秉公办事,不准把客商接到家里洽谈业务,不准托港方人员购买物品等等。这些规定,防止了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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