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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单位“祝寿”大可不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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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05
第4版()
专栏:今日谈

为单位“祝寿”大可不必
不久前,教育部负责人重申:今后一般不要再搞校庆活动,个别非搞不可的,也应尽量缩小规模,注意节约,讲究实效,严禁铺张浪费。我以为这很得人心。
由此想起报上刊登的一些单位“祝寿”的消息,如某公司成立一周年举行庆祝招待会,某报某刊创刊×周年举行酒会,等等。尽管消息中都提到了举行这种庆祝仪式的意义,但我总觉得这种风气不可长。
我们党有一个好传统,就是不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祝寿。我想,这除了防止个人迷信,减少不正之风外,也是为了避免劳民伤财。为一个单位“祝寿”的花费,常常也是相当可观的。据我所知,某公司成立一周年的纪念招待会,到会的各方人士即有三百余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招待工作的人员还未包括在内。如果把一年中各个单位的这类开支加起来,恐怕也是个吓人的数字吧。
当然,我并不是一概反对为任何单位或团体“祝寿”。比如说,有些涉外的经济单位,少数在海内外很有影响的学校等等,在某些情况下,本着节俭的原则,适当地举行一些庆祝活动,是有必要的。但是,这种庆祝活动不可搞得太多太滥,否则,既劳民伤财,又降低了那些必要的庆祝活动的意义,有时还难免夹杂上一些不正之风。
穆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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