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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书记处、国务院对各部门各地提出要求 农村建房不准再占用耕地 干部带头占地要严加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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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06
第1版()
专栏:

中央书记处、国务院对各部门各地提出要求
农村建房不准再占用耕地
干部带头占地要严加处理
据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0月29日转发了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解决滥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报告》,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参照执行。
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指出:近几年来,农村建房滥占耕地的情况十分严重,加上国家建设不可避免地每年都要占用一些土地,这就使得我国人口多、可耕地少的矛盾更为突出,这种情况如不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断然措施加以制止,必将产生严重后果。为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要求:
(一)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从现在起,几年内,农村建房不准再占用耕地,只能在现有的宅基地空地内调剂解决。要以村、镇为单位,由县级有关部门派人协助,抓紧时间,在充分地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镇建设的全面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实行,以利于节约土地。
(二)坚决刹住干部带头占地建房风。各地都要象北京、山西那样,立即对滥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一次检查,抓几件典型案件,严加处理,并在报刊上公布。
今后在宣传报道农村改善居住条件时,应着重宣传和表彰规划合理、节约用地,又改善了居住条件的先进典型,而不要单纯宣扬农民富裕后盖房多、庭院宽敞等不利于节约土地的事例。
(《关于切实解决滥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报告》摘要,见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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