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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地估量和处理现阶段的阶级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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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06
第1版()
专栏:社论

正确地估量和处理现阶段的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是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关系到全局的实践问题。对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能否作出科学的估量,决定着党的政治路线正确与否。1956年,党的八大曾对我国阶级、阶级关系的变化作出正确的分析。其后,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也作了正确的论述。但是这些正确的结论没有得到坚持。这以后我们工作中发生的重大失误,其源盖出于对阶级斗争作的唯心的错误的估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认真总结了历史的经验,对我国阶级斗争的实际情况作出了科学的估量,妥善地处理了阶级斗争问题,实现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顺利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
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报告中,重申了我们党对当前阶级、阶级斗争问题的正确估量和基本方针。他说:“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我国社会存在的矛盾大多数不具有阶级斗争的性质,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消灭的社会主义社会,提出和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十分谨慎地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防止重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我国社会的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且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在学习十二大文件中,有的同志提出:既然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存在,为什么还有阶级斗争?这个问题,近几年不断有同志提出来,认为是一个很难答复的问题。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为什么还有阶级斗争?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是已经消灭?我们不能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还存在着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了,这是客观事实。由于实行经济开放政策,从国外来的极少数资本家和我们搞合资经营,这是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这些资本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可以不计算。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下面所说的几种情况:
首先,剥削阶级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的范围里面消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还有一部分我们没有收回(香港、澳门),还有一部分没有统一(台湾)。在香港和台湾,当然还有资产阶级。那些地方的资产阶级,难道对我们一点影响也没有?我们一定要收回这些地方,要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这些地方收回以后,统一以后,根据党的方针,不改变那里的社会制度,就是说,那里的资产阶级仍然存在。那些地方的资产阶级,其中绝大多数是爱国的,希望祖国早日统一,愿意为祖国的四化作出贡献;但是也有一些人,不仅用经济的办法,而且用非经济的办法,政治的办法,以及其他乌七八糟的办法,来影响和腐蚀一些不坚定的分子,不爱国的分子。台湾的电台不断地进行反动的宣传,台湾的特务机构进行各种活动,破坏我们的制度,破坏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他们是中国人民的敌人。所以,这一方面的阶级斗争是非常明显地存在着的。
其次,在我国大陆上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是被消灭了;但是,它们的残余分子还存在,如同一支敌人的军队被我们消灭了,但这不等于说不能有、不会有散兵游勇继续对我们打冷枪。坚持反动立场的剥削阶级残余分子是极少数,但不能因为人少就否认他们的存在。他们还在进行破坏活动,他们仍然是我们的敌人,怎么能说这不是阶级斗争呢?有些同志认为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后还有阶级斗争的说法是不合乎逻辑的;其实相反,剥削阶级消灭了,那些零星的没有投降的剥削阶级残余分子还存在,还跟我们进行斗争,认为这种斗争不是阶级斗争,这才是不合乎逻辑的。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跟过去那种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不同,但是它仍然是阶级斗争。不能因为斗争形式发生了变化,就说这不是阶级斗争。
再次,就是还有“四人帮”的帮派残余以及其他蓄意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分子。他们采取各种各样的反革命手段、敌对的手段来对付我们。这样的斗争当然是阶级斗争。
再有,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在中国也发生各种不同的影响。除了正常的影响,还有不正常的影响,这就免不了有阶级斗争的成分。外国有些人在中国进行间谍活动,而且在国外对我们派出去的人员也进行间谍活动。这也不能不承认是阶级斗争。
最后,就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目前的发展阶段,还不能完全防止有人在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中间用各种方法捣鬼。有些人公开鼓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们在制度上工作上都有一些漏洞,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那些财迷心窍的人,就可以利用这些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贪污盗窃、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这些人不通过自己的劳动而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这就是对人民的剥削。这种经济犯罪是不是阶级斗争?我们不能说,不管什么性质的犯罪案件都是阶级斗争。但是这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犯罪活动,是一种阶级斗争,是一种具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犯罪行为,而不是普通的刑事犯罪。这种犯罪行为的目的是要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我们如果对它熟视无睹,社会主义经济就有变质的危险。总之,在目前的发展阶段,还不能完全消灭剥削阶级分子重新产生的条件。
因而在广泛进行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为党在农村工作中实现历史性的转变开了路。但是现在确有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倾向,个别地方的思想政治工作甚至处于涣散软弱的状态。如有一些干部在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积极性日益高涨的新形势下,认为“包产到了户,何必要干部”,“责任到了田,何必要党员”,从而放松了对农民的思想教育,致使各种落后的、反动的思潮、风气,甚至久已绝迹的某些黑暗现象得以传播和复活,一些敌对分子,也乘机施行破坏活动。因此,大家认为各级党组织都必须及时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做为一件大事,马上抓起来。
在“四人帮”横行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脱离经济工作,脱离群众的生活实践和思想实际,不尊重农民群众,动不动就批、斗、罚、压,以及讲空话,讲大话,讲假话,大搞形式主义等等极端错误做法,曾使党在农村的政治工作,受到极大的损害。必须坚决避免重犯。对农民的教育,要坚持疏导的方针。要进一步恢复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要密切结合群众的生活、生产实践,结合经济工作,采用群众自己创造的生动活泼的方式、方法,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里去。更重要的是,必须掌握住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执行现行政策的区别和联系,要保证现行政策的完满贯彻执行,决不可再刮“共产风”,吃“大锅饭”。
各地带到会上的调查材料表明,从旧社会到新社会,从三中全会以前到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农村,我国的农民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在的农民已经不同于过去的农民,业已从小私有者变为社会主义合作制的劳动者。三中全会以来,他们主动积极地发挥了社会主义的创造性。有的同志在这种变化面前,感到老的办法不灵,新的办法不会,思想政治工作不好做。大家认为现在教育者必先受教育。各级领导必须自己重新学习,既要向好传统学,更要向现实的实践学,要向群众学。只要兢兢业业,不断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基层广大群众创造的新经验,就能够走出一条新路子。
农村冬闲时间很快就要到来,大家认为,“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党支部”,搞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关键在干部,在党员。因此,当前马上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利用今冬明春的时间,通过学习十二大文件,下大力抓好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党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教育干部、党员端正自己的认识和作风,在开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中起骨干作用,起先锋模范作用,使自己取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这个培训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通过现行政策的教育,一方面使他们进一步从过去那套“左”的模式中解脱出来,使他们认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特点,认清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现行政策的关系,消除他们对现行政策的疑虑。另一方面也要使他们认清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的重要性。然后通过广大干部、党员,依靠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去逐步开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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