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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多得个人多分群众方便 沈阳三家小店试行职工承包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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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06
第3版()
专栏:

企业多得个人多分群众方便
沈阳三家小店试行职工承包经营
据新华社沈阳电 新华社记者赵文泉报道:沈阳市商业、服务行业去年8月开始,先后在国营旭东饭店、小南副食品商店先锋门市部和大众理发店试行包给职工集体或个人经营的办法,收到了企业多得、个人多分和方便群众的效果。
国营旭东饭店过去由于经营情况不佳,长期亏损。从今年7月开始,把饭店包给职工,实行职工自主经营,毛利分成,多挣多分,亏损不补的办法,两个月就扭转了亏损局面。7、8两月,这个饭店平均每月卖钱14,666元,比上半年平均每月的营业额增加49.1%。扣除各项费用和职工个人所得,饭店净得利润875元,平均每个职工每月收入比承包前增加30多元。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五定一包”。“五定”是:定资金、人员,定主要经营品种,定饭菜质量标准,定销售价格,定原材料供应渠道;
“一包”是:毛利率分成大包干。这个饭店规定,与承包职工签订的合同综合毛利率为33%,其中20%归企业,13%归职工分配,职工的工资、奖金和其它福利等全部计算在这13%的毛利率内。毛利率达不到33%的,由承包职工自负。
沈河区小南副食品商店先锋门市部,原来由7名职工经营,近三年来平均每年亏损4,000多元。去年
8月商店将这个门市部包给青年汪玉兰经营。她每天清晨就开业,临睡前才停业,深夜敲门也卖货。她父亲帮她做些辅助劳动。一年来,这个门市部共上缴国家工商税1,500多元,上缴商店利润1,800多元,汪玉兰除给一名帮工每月40元工资外,父女俩每月净收入200元。
承包的具体做法是,财产和资金属商店所有,货物由总店供应,承包职工除按规定缴纳工商税,并每月固定向商店上缴包干利润150元外,其余归己,亏损自负。
铁西区大众理发店的理发工人卜雪琴,去年8月与理发店签订协议,离店自设门点。具体办法是:理发店提供设备和工具(如椅、镜等),理发收入每月除交纳工商税和上缴理发店39元包干费外,其余归己。卜雪琴在一年中,经营收入比在店职工每人每月经营收入高31%。一年中交给原企业净利润292.5元,比在店职工平均每人每年提供的利润高63%。
最近,中共沈阳市委要求财贸部门总结这种由职工承包经营的经验,在全市商业、服务业的小型商店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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