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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保监测站 加强污染治理 长江水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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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06
第3版()
专栏:

建立环保监测站 加强污染治理
长江水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本报讯 记者屠正峰报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长江水源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在,在万里长江上建立了101个环保监测站,形成了一个水系监测网。长年活跃在长江上的“长清”号监测船,对长江干流14个主要江段进行巡回水质监测,采集了1,200多个水样、底泥和生物样品,获得38,000多个分析数据,为治理长江污染和水源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
长江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跨18个省、市、自治区,人口稠密,自然资源丰富,水力蕴藏量占全国40%,年水运量占全国内河水运量的75%,工农业生产总产值占全国40%左右。因此,国家对治理长江污染,保护长江水源极为重视。近几年来,成立了水源保护局,长江流域各省市环保、水利、卫生、城建、工矿企业等部门相应地建立了环保局(办),还在四川沱江、湖南湘江、上海黄浦江、江苏太湖等一些重要支流湖泊设立了水源保护防治机构。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精神,制订了长江水源保护规划,监督一些地区和单位向长江水系排污情况,建立健全水源保护的规章制度,组织水质监测、科研和交流经验等,做了大量工作。据流域内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江苏、上海6个省市统计,1980年共安排各种污染治理项目6,823项,当年竣工4,283项,占安排治理项目的60%以上。这些竣工治理项目投入运转后,新增加年废水处理量3.2亿吨,占全流域污水排放总量的2.6%。南京化工厂、湖南长岭炼油厂、长江航运局等企业和单位,由于大搞工艺改革,综合利用废渣、废水,不仅改变了环境污染,而且取得了经济效益。
为了进一步开展长江水源保护工作,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水利电力部最近在湖北宜昌市联合召开长江水源保护座谈会。与会代表进行充分讨论,并对进一步保护长江水源提出了五点建议。一、加强长江水源保护管理。流域内各级政府要把防治长江水污染、控制长江水系水质列入“六五”计划。二、切实抓好老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对长江干流沿江大中城市排入长江的污染物要严加控制。对已被严重污染的江段要分期分批限期治理好。三、严格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项目,都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四、制止对水环境的破坏,防止生态失调。在兴建大中型工程规划设计中,在开发利用和调节水资源时,要统筹兼顾,维护长江干支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的合理流量和水位。五、继续加强长江水质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长江水系的水质状况和变化趋势,以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长江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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