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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争取能源自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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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06
第7版()
专栏:

菲律宾争取能源自给
张允文
菲律宾政府正在卓有成效地执行着一项能源发展规划。菲律宾能源部长贝拉斯科在他1981年初出版的《走向能源自给》一书中概述了这项规划已经取得的成果:1979年,菲律宾已经从一个不产石油的国家发展成为世界上第71个石油生产国;进口原油已控制在1979年的水平,而在1979年以前,进口原油每年递增10%;更重要的是,菲律宾已在解决能源问题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1973年中东战争爆发后,石油价格猛涨。当时菲律宾不生产石油,石油供应95%来自中东,油价成倍上涨,大大增加了菲律宾石油进口费用。1973年以前,菲律宾花在进口原油上的费用很少达到它进口总费用的13%以上,而1980年用于进口原油的费用占整个进口费用的30%。
为对付能源挑战,菲律宾政府制定了一项综合的能源发展规划,同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能源立法行动。
早在“石油危机”爆发的前一年,马科斯总统就签署过一项石油勘探和开发法令,推动各项能源开发活动。“石油危机”加速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发油源和寻找其他能源的进程。1973年11月马科斯又签署了创建“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的法令,这个公司的建立,对菲律宾在石油开发、提炼、运输等方面摆脱外国石油公司的控制起了重大作用。接着在1977年10月通过了成立能源部的法令,它的第一项任务就是从1978年起,负责全面贯彻需资130亿美元的《十年能源规划》(这项规划于1980年压缩为五年规划)。此外,1976年颁布的“煤矿法令”,在鼓励开发煤矿资源、鼓励用煤方面,也发挥了重大作用。在节约能源方面,颁发的法律条例包括禁止一切耗费汽油的体育运动,提高大量用电的住宅电费,禁止进口耗油量大的运输工具,对娱乐用的车辆课以重税,以及鼓励节能方面的投资等等。这些法规有效地推动了节能运动。
几年来,菲律宾在勘探和开发能源的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人们到处忙于找油、挖煤、开发水电、修建火力发电厂、种植能源植物、试验酒精和椰子油汽车燃料、研究风车发电、利用太阳能晒粮等活动。
由于颁布了煤矿法,煤的产量大增,从1973年的3.9万吨提高到1981年的36万吨,计划到1987年达到400万吨,占全国能源需求的16%,大批工厂将从烧油改为烧煤。
菲律宾位于太平洋火山链上,有大量地热资源可以利用。廉价的地热蒸汽即将成为替代石油发电的主要能源。菲律宾现已建立了总共有55万千瓦发电能力的地热发电厂,居世界第二位。
菲律宾正在建造62万千瓦的核能发电站,计划于1984年后期开始供电,将每年减少进口石油561万桶。
菲律宾水力资源丰富。现在水力发电能力已从1978年的280万千瓦提高到1981年的420万千瓦。到1987年水力发电将增加12.4%,提供全部电力需求的20%。
菲律宾盛产酒精和椰子油。酒精同汽油、椰子油同柴油混合后用作机动车辆燃料已试验成功并已投入市场。这也将大大减少进口原油。菲律宾每年有2,000小时日照,加上强风和茂盛的热带植物,这些非常规的能源十分丰富,在缺能地区正得到大力开发。
作为能源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菲律宾从1975年12月开始,开展了一个节约能源的运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料、电力的浪费,提高生产率。这个运动已收到了成效。1981年石油消费下降到1980年水平之下,一些重点观察的工业部门的燃料和电力节约了15%。
现在,菲律宾全国在继续努力,争取在能源规划的最后一年——1987年,达到41%的能源能够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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