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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想不再承包林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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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09
第3版()
专栏:

我为什么想不再承包林业?
湖北省宜都县新建大队 陈启岩
我今年五十岁,从小跟着父母学林木制种、苗木培育和果树嫁接等技术。全家六口人,四个劳动力,人人都懂得一定的林业生产技术。1979年,我们承包了5亩山坡荒地,成了林业专业户。这几年来,我家向国家和社队、社员户提供树苗几十万株,还有大量林产品,收入数千元。可是,我现在不愿再承包林业了,准备明年同其他社员一样,承包粮、油等作物。
当初队里和我签订的承包合同规定:每亩荒山每年交产值700元,比农业平均亩产值高10倍;完成任务,记工分4,000个,参加队里统一分配,超产自得。合同签订后,我一家没日没夜地干。去年,我们向国家交售了10万株苗木,出售了2,000多斤树种,全家人均收入近千元,相当于队里人均收入的三倍。这时,有的人说我“借集体的地,发个人的财”。队里也将合同中规定的由队统一分配改为不再由队统一分配,肥料、投资、口粮、食油全让我自己想办法,说我有钱,买得起高价的粮、油、肥。
在荒山上承包林业,因为苗木生产周期长,光靠育苗、植树是很难完成合同规定的产值任务的。1980年,我与县林业部门签订了代购加工松子合同,林业部门垫付了预购定金。我和孩子们一起,带着这笔钱到山里收购了20多万斤松果球。由于劳动力不够,我请全队帮工772个,每工报酬4元。我纯收入2,600元,按全家投工计算,每工只收入三元多。可是有人还说我请帮工是搞剥削。有些干部还在会上批判我。
我的再一个困难是生产的苗木难以销售。我不得不四处奔走,想方设法找买主。我花3,000元买了一辆一吨半的柴油汽车。有关部门却不让开,我只好赔上300多元将车卖了。
我们这一家承包荒山,从事林业生产,不论是对国家贡献,还是为集体和个人增加收入,都比承包农业强。可是,这么多困难压在肩上,我只好准备改行了。编后记:
中共宜都县委负责同志认为,陈启岩想改行这件事说明,仍须肃清“左”的影响。他们正帮助基层干部和社员解决一些模糊认识,明确政策界限,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以支持专业户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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