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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允许挪用教育经费建宿舍 曲阳县委和县政府对有关人员王占居等进行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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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10
第3版()
专栏:

决不允许挪用教育经费建宿舍
曲阳县委和县政府对有关人员王占居等进行严肃处理
本报讯 中共河北省曲阳县委最近严肃处理了一起违犯财经纪律事件,并为此发出通报。
曲阳县原文教局长、党支部书记王占居和副局长兰宗如、田龙等人,1981年1月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决定动用教育经费59,200元,建家属宿舍22间。每间23.8平方米左右,造价2,588元。这批宿舍共分为8个院,其中4间的3个院,2间的5个院。
宿舍建成后,王占居等人又利用职权多占房,搞特殊化。他们住房本来并不困难,王占居家中两口人,原住房3间,另有厨房1间;兰宗如家属在农村,原住进修学校宿舍2间;田龙在城内有住房。在分配新建的宿舍时,真正缺房的干部职工没有给,而王占居、兰宗如、田龙每人占了4间,康俊杰(家属在乡下)等5人各占了两间。
县委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时,王占居等人态度仍不端正,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而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为了严肃党的纪律,曲阳县委、县政府决定:给予王占居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给予兰宗如、田龙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给予会计康俊杰行政记过处分,调离会计工作。王占居等8户所占住房全部搬出,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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