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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胜利强奸妇女被判15年徒刑 程世发纵子作恶被清除出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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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11
第4版()
专栏:

程胜利强奸妇女被判15年徒刑 程世发纵子作恶被清除出党
本报讯 记者黄文福报道:10月中旬,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强奸、流氓案,依法判处被告程胜利有期徒刑15年。程胜利的父亲程世发、母亲李桂英,因纵容、庇护儿子犯罪和编造历史、搞政治欺骗,由所在单位基层党支部讨论决定,经中共重庆市委批准,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程胜利是重庆汽车发动机厂汽车驾驶员,从1976年元月到1982年7月,以谈恋爱为名,先后将16名女青年欺哄到家中,采用暴力、诱骗等手段,强奸2人,奸污5人,猥亵、侮辱9人。手段极其恶劣,严重摧残了受害人的身心健康。
程胜利的强奸、流氓犯罪活动,是在其父程世发、其母李桂英的纵容、庇护下进行的。程世发是1932年参加革命、1934年入党的老红军、老党员,自恃对革命有功,无视党纪国法,一味纵容儿子犯罪。他和李桂英不仅不批评、制止程胜利强奸、奸污和玩弄女青年的罪行,反而充当保护伞。程世发还威胁受害女青年:“随便你告到哪里我都不怕。”“要是谁的状纸落在我们手中,那么就让她同状纸一起去泡粪坑。”群众气愤地说:“杭州有二熊,重庆有两程。程世发的牌子、房子,程胜利的车子,不知坑害了多少姑娘!”
程世发还同在部队当兵的三儿子程飞一起谋划伪造简历,冒充部队一位负责同志的“老战友”,通过“关系”把程飞送到工程兵某部教导队学习,达到提干目的。
今年4月,重庆汽车发动机厂秦仲、龚仁、樊印联名上书中央和省、市委,揭发程家父子的所作所为。中央领导同志和四川省委、重庆市委负责同志要求有关部门查清事实,严肃处理。现在程家父子终于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群众高兴地说:党是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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