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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李马昌克服劳力不足 吸收军属互助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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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4-11
第2版()
专栏:

  鸡泽李马昌克服劳力不足
吸收军属互助生产
【本报讯】鸡泽四区李马昌村实行该县代耕新办法中(载于三月十日本报),补充两条办法:(一)吸收军属的全半劳力参加耕种;(二)保证军属每口人得到六亩地收获。开始讨论代耕时,群众提出:该村共有卅一顷七十多亩地,全村全半劳力折合计算才有一百一十多个劳力,平均每人种地已达三十亩,如把全村三十七户军属九顷八十多亩地中的大部分再代耕起来,实在无法耕种。经过群众的讨论一致决定补充以上两条办法。然后,即按这个标准,将各户军属应代耕土地的数目研究出来。如该村有一户军属,全家五口人,地三十一亩,家里只有半个男劳力,一个劳力种三十亩地计算,除自种十五亩外,下剩的十六亩拨给互助代耕。另一户军属家里只剩下了一口人,现有地十八亩,自己虽不能耕种,但参加互助组生产后,按照地六劳四的分粮办法,依然可以收到十亩八分地的粮食,已超过六亩的标准,就全部不给代耕了。再如军属王文英娘,家里现在只有二口人,共十八亩地,没有劳动力,决定给他代耕四亩,下剩的十四亩参加互助组。按照四六分粮的办法,这十四亩地可以收到八亩四分地的粮食,加上代耕的四亩,共合十二亩四分,恰好等于六亩的标准。经过这样一户一户的研究与评议,共评出应代耕的土地两顷二十七亩,比去年减少了约三分之一,并且比较合理,群众和军属都极满意。(西民)
【本报鸡泽讯】二区小砦村全体村干检讨了过去优军工作没有做好的原因:一、多半军属没有参加互助组,代耕土地也没固定,经常是派夫轮流代耕。二、村干没督促检查与重视领导。经检讨后,一致决心,今后把优军工作做好。办法是:一、按全村所有劳力平均,全村每劳力须种地十八亩七分,确定代耕亩数,使军属有计划的都参加互助组,劳力经组内评议,不及一整劳力,即按组内评议减少其自种亩数。代耕部分柴粮一律交给军属。二、军属数清。军属们有劳力者组内一律不管;无劳力者参加那组即由那组负责。三、代耕计工,由村公所制印代耕工票,分散到各组,组长负责计工。(慕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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