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阅读
  • 0回复

班禅视察阿坝藏族自治州时说 宗教活动不能损害国家利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13
第4版()
专栏:

班禅视察阿坝藏族自治州时说
宗教活动不能损害国家利益
据新华社成都11月12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昨天在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职工大会上热情赞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自治州在各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并进一步阐明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阿坝藏族自治州是当年红军长征过草地的地方,班禅副委员长10月21日起在这里视察访问了20天。
班禅副委员长说,我们亲眼看到当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一步一步走过的茫茫荒原上,如今有了平坦的公路,现代化的工厂和水电站,有了初具规模的新兴小城镇,呈现出一派兴旺景象。这一切生动地说明,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我们藏族和各民族才能真正兴旺发达。
在谈到全面地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时,班禅副委员长说,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应该明确认识到自己首先是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公民,其次才是一个宗教徒,必须首先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成为一个好公民,才是真正爱教的好教徒。因此,所有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的一切宗教活动,要在党的政策和国家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要适应社会主义的要求,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绝不允许恢复已废除的封建压迫、剥削和特权制度。有些回乡的佛教僧徒在当地担任了教师、会计或参加了其他工作,用自己的知识为社会服务多年,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是很光荣的,应该继续服务下去。所在单位应对他们一视同仁,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允许他们在业余时间或宗教节日进行某些宗教活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