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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地区干部利用职权建私房情况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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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15
第1版()
专栏:调查汇报

南阳地区干部利用职权建私房情况严重
本报记者 孟繁华
编者按:有些干部以非法手段营造私人住宅,情况相当严重。它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影响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对待,彻底查处。
最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动员起来,坚决刹住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也颁发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对干部带头侵占耕地建房事件严加处理。人们完全相信,有中央的决定,有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支持,违法建房这一歪风,是一定能够刹住的。
从一些读者来信中了解到,若干地方的干部利用职权营建私房之风很盛。这次记者在河南省南阳地区采访时发现,营建这类住房的规模之大,数量之多,简直出乎一般人的想象。
新房栋栋是谁家?
在南召县城内,有这样一栋住房:宽12米、长18米的小院,上三间、下五间的二层小楼,左右各一个20平方米的阳台上摆着鲜花盆景,红砖围墙两米多高,红漆大门紧闭,环境相当清静幽雅。这是这个县知青办公室主任新建的住宅。这里原是城关公社生产队的好菜地。从仅存的菜地孑遗——茁壮的辣椒棵,可以看出这地力的肥厚。这一片菜地,早已被瓜分完毕。在这里盖房的有:县公安局教导员、城关镇副镇长、城关镇党委委员、党委秘书、城郊公社党委副书记,等等。初步统计,三中全会以来,这个县的干部在城区划地建房的有920户,占地431亩,已建成的430户,占地185亩,共建房1,689间,计26,297平方米。如果从《准则》公布以来统计,这数字就是324户,占地134亩,已建成150户,占地70亩,建房629间。建房的都是些什么人呢?除了上面提到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志又随便列举了一下:县检察院检察长、统战部副部长、粮食局副局长、蚕业局副局长、公社书记们、城关建筑队技术员、计划生育办公室办事员,等等。
南阳地委的同志说,这种情况,在镇平、新野、方城、社旗、唐河5县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据这5个县的不完全统计,干部职工在县城建私房的1,469户,已建房4,955间。邓县建设委员会统计从1980年以来,这个县干部职工建房的360户,建房1,440间,占地110亩,其中副局长以上35户,建房5间及5间以上者196户。20多个老公社书记,有17人在县城建房。建房面积较大者有:烟草转运站支部书记,建房15间,计225平米,占地一亩;原酒厂支部书记,9间,125平米,占地4分;白落?公社供销社支部书记,8间,110平米,占地3分;食品公司支部书记,9间,125平米,占地4分;文渠供销社门市部会计,9间,125平米,占地3分,其他如电业局某副局长、税务局长等,都是7间,98平米。
座座小楼凭啥起?
盖房娶媳妇,一向被群众认为是大事,一因其隆重,二因其艰难。公家盖房,每间(15平方米左右)要一千二三百元,盖5间要五六千元,七八间要上万元。私人盖房,花费省一些,但照目前行情,一间没有八九百、上千元(不包括地皮费用),也盖不起来。一般干部职工有没有力量自己营建如此规模、如此质量的房子?不能说完全不可能,但是很难。
据南阳地委办公室同志介绍,镇平等5县干部职工在县城建私房明显有问题的480户,1,607间,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利用职权侵吞国家资材者17户,102间;利用“关系”,无偿占用宅基地者179户,569间;单位出钱买地皮、私人建房者32户,100间;利用公款造独家院者10户,43间;不在县城工作而在县城建房者232户,793间。
下边介绍的是当地有关方面提供的某些建房户侵占国家或集体的地皮、财物和人力的情况:
地皮:方城县外贸局某公司支书,家属在农村,强行在东关五队占地5分5厘,建房7间。他先是用小汽车拉来大队支书,要宅基地,第二天又请来队长、会计。队长、会计不同意,他便自己拿着皮尺硬在一块方方正正的耕地上划出了地基。南召县蔬菜公司支书和经理,为公家买地1.8亩,每亩1,600元,每人划出4分,只出100元。县电业局在云阳镇花8,500元买地6.5亩,卖给17户,其中13户是领导干部,每分地按20元计价。
物料、人力:西峡县交通局某副局长,1980年趁交通局在公路边建小车站之机,在附近建私房。车站没建成,他的上三下四的小楼先起来了。南召县统战部某副部长,利用兼任公路建设副指挥长之便,盖房10间。他以建筑公路求援为名,向一个国营机械厂索要木材;让承包公路桥涵的包工队为他盖房,建筑公路用的水泥管、石子等,是他任意使用的建房材料。
邓县正副局长建私房的10人,多少都有侵吞国家财物的现象。已查清的电业局副局长张某某,侵吞财物计2,200元。文渠公社党委副书记安某某,1980年4月在城关大队建房9间,任意动用汽车5部,拖拉机8台,调用社办工厂和生产队劳力64人。县食品公司经理、副支书刘某,他的上三下四的小楼是由公司基建会计一手操办的,据说花费8,500元。县建委主任颜君堂建房,由何冲水库指挥长指挥,砖石木材用水库的(梁檩门窗都是先在水库做好);泥工、木工从刘集公社(颜曾在这个公社当书记)调来,施工队由生产队的干部带领,自带干粮。据查,他侵占国家、集体财物共值3,700多元,加上索贿受贿,共5,000多元,已于9月8日被逮捕。在颜的影响下,水利干部有15人盖了房子,最多的盖了3处9间。
据淅川县的调查,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在县城建私房,有44户动用国家和集体单位的车辆,占用国家煤炭指标,从平顶山、南阳拉回558吨煤(既不付路费,又占地区差价的光)换砖瓦70余万块。
还有一些人,虽然还没查清财物来源,但他们建房的规模、标准与他们的收入状况,是明显不相适应的。南召城关镇社办企业办公室主任,全家6口人,4个孩子,两个大孩子刚参加工作,盖了二层小楼上下共10间,还盖了3间平房;地基是垫坑而成,7层石头,1人多高,人们估计至少要用80立方米石头。县林业局木材公司一个计材员,5口之家,爱人和3个小孩都是农业户口。他的基本工资36元,加上各种补贴,月收入43.3元。建二层楼共24间,全用青砖,地也是用砖铺的。这是记者看到的建房面积最大的一户。县城关建筑队一个技术员,4口人,爱人无工作,两个孩子尚小。占地5分,建了二层小楼,4间卧室、一间20平米的客厅,另有厨房、卫生间。建筑是钢筋水泥结构,窗子有窗纱、玻璃、钢条三层。青砖围墙长70米。自打机井,安了一个电机水泵,楼上建有小水塔。宽敞的阳台上摆了一排鲜花。这是记者看到的最讲究的庭院之一。
很多事例说明,干部建私房,问题不少。前一时期,南召县各单位上报说,324户建私房者中只有7户有问题;复查了一次,又从财贸等三个系统查出15户。据记者了解,所谓“有问题”,特别是物料来源不正当,统计材料中所反映的,只是有人告发,并经上级指示查处了的;无人告发或虽有告发但未经上级批转的,都不包括在“有问题”之内。因此,统计上的数字和实际数字相比,是缩小了的。有问题的面到底有多大?说法不一。南阳县纪委的同志说,几乎可以说,没有没问题的。至于手段,虽各有千秋,但也不外乎假公营私、化公为私,或强索硬取,或暗中偷窃。当然也有“送上门”的,不过那也只是某种好处的交换罢了。
还有一种“合资”建房的方式也很引人注意。南召县有个司机,临街有地皮,某公司出钱建2层8间小楼,由公司使用,每月每间30元房租,抵偿建房资金,待扣清全部投资(只要三四年时间)后,房产即归原主。公司如再租赁,另议条件。邓县也有类似情况。
牵一藤,动一架
兄弟报社的一位记者告诉我,有一次,他在南阳地区采访,问两处各3间半土半砖的房子为什么没有住人?
“嗨!那是头头前些年盖的,人家现在嫌小了、土了,又去盖大的、好的了!”
可见,群众对一些干部用不正当手段建私房,义愤是很强烈的。
南阳地区各县的一些领导干部建私房成为风气是从1979年开始,1980、1981年达到了高潮。从前盖房一般是3间4间,现在一盖就是5间6间,七八、十来间。今年有所收敛,但没有刹住。淅川县民政局一个副局长,1981年12月买地6分,今年元月破土动工,虽经再三劝阻,仍不停工,于5月中旬建成钢筋水泥结构楼房上下二层14间,5月下旬搬进新房。一些干部似乎有一种机不可失的“紧迫感”。
对于建私房问题来一次清理,看来是必要的。河南省委、南阳地委、地纪委都发过文件或通报,南阳地区各县已经或即将开始统计,对个别人已做了调查处理。但在这个过程中,不少人存在着畏难情绪。畏什么呢?一畏时间长,反复多。这一带干部建私房,是从1966年开始的,中间处理过一次,后来反复了。人们怕这次也是“捉不到黄鼠狼惹一身骚”。二畏牵涉面大,特别是怕牵涉到领导人。建房的面本来就大,县里的干部,又多是二三十年的“县里转”,上下左右,不是亲朋好友,就是老关系老熟人,跟葡萄架一样,牵一根藤满架乱动。处理一个人,就会有一群人出来说情。要一项项地查清资金、物料来源,当然不容易。现在清查,有些人是谨守着“民不告,官不究”的原则,唯恐招惹是非。有些人则是见怪不怪,麻木不仁。南召县城关镇党委秘书盖了上三下四的一幢楼,将其中一间以每月10元租金租给县电业局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这个情节,简直是令人啼笑皆非。
但是,更多的人,广大干部和群众,对用各种歪门邪道营建私房的现象,是深恶痛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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