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阅读
  • 0回复

寄国外航空邮资下月起重新调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0-26
第8版()
专栏:

  寄国外航空邮资下月起重新调整
自中苏直达航空线开辟与经由捷克转寄欧洲各国航空邮件后,航空运费成本业已减低,中央邮电部顷通令各地邮局自十一月一日起将寄往国外的航空邮资调整如下:
(一)寄往苏联及东欧各人民民主国家或寄往西欧各国而经捷克航转之航空平信,每十公分按六十生丁计,实收人民币六五○○元;航空邮简(西欧各国未办)减按五十四生丁计,实收人民币五七○○元。
(二)寄往亚洲各国之航空平信,每十公分减按四十生丁计,实收人民币四二○○元;航空邮简减按四十四生丁计,实收人民币四六○○元。
(三)寄往西欧各国而经香港航转、及寄往其他各洲之航空平信,仍照原来资率即每十公分按一金法郎计,实收人民币一○五○○元(航空邮简未办)。
以上各种航空平信,除航空费外尚须另加国外邮资;航空邮简则已包括普通国外邮资。
按:前述第一种的航空平信每十公分原为一金法郎,此次调整降低了百分之四十;前述第二种的航空平信每十公分原为六十生丁,此次亦降低了三分之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