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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把商贩叫做“二道贩子”——市场随笔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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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18
第1版()
专栏:

不应把商贩叫做“二道贩子”
——市场随笔综述
随着农副业生产的大发展,收购、推销农副产品,搞活流通渠道,活跃城乡经济越来越迫切了。面对这种新动向、新要求,很有必要剖析一下所谓“二道贩子”的提法。
许多人把那些从事二次贩销、转手买卖的人叫作“二道贩子”,并且把他们视为投机倒把者。前一阶段,一些地区和城市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时候,把某些从事正当交易活动的人也当做打击和取缔的对象。是否需要有商贩运销农副产品?对从事贩运的人该不该批判打击?许多读者围绕这个问题,写信、写稿给《市场随笔》专栏,提出自己的意见。
北京的一位读者来信说,“二道贩子”是经济学辞典上查不到的新名词。人们很难弄明白它的含义。如果以转手买卖的次数为尺度,那么,不仅有些个体商贩是“二道”、“三道”贩子,从二级批发站、三级批发站进货的国营零售商店,是不是也可以称作“二道贩子”、“三道贩子”?显然,这是荒唐的逻辑。他认为:“细细推敲,‘二道贩子’这个词实在不科学,与投机倒把并没有什么内在的关联。”
湖南邵东县的一位同志来信说,他们那里人均耕地七分一厘,大批剩余劳力近年开始在手工业和副业生产上找出路,先后生产了眼镜、“三刀”(菜刀、剪刀、剃刀)、“三钉”(土钉、马钉、螺钉)、刨凿、鼎锅等420种日用小商品和部分农副产品。农村商品生产日益发展,迫切要求打开流通渠道,使货畅其流。邵东县现在平均每年在外从事贩运的有15,000人,逐步形成了一支专业的经商队伍。涟源地区工商局、邵东县委办公室、邵东县工商局在一份调查报告中肯定:“私人贩运活动对促进生产,活跃流通,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等都起了积极作用。”那种“把贩运一律斥为‘二道贩子’、投机倒把的论调需要澄清”。
目前,我国农业正处在振兴时期,农产品中的商品部分越来越多,要求农村流通渠道日益畅通和发展。农民或农村商贩把产地的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收购起来,几经周转,贩销到消费者手中,这是经济发展后的必然趋势,不管他们是长途或短途贩运,都对活跃城乡经济有好处。
当然,读者也注意到,确有极少数商贩,破坏国家政策法令,违反市场管理章程,坐地套购国营商店的紧缺商品,然后高价抛售,牟取暴利。这是非法的,群众一致表示义愤,坚决支持工商管理部门对这类人的活动予以取缔。读者同时认为,应当把这类投机倒把等违法行为同正当的贩卖区别开来。因此,很有必要把“二道贩子”这个贬词,正名为“商贩”。至于在正常的运销活动中也会出现的一些问题,这可以依靠加强思想教育和市场管理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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