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阅读
  • 0回复

上海市科委调查一批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18
第3版()
专栏:

上海市科委调查一批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
本报讯 据《上海科技报》报道:上海市科委计划处与复旦大学经济管理系一起,自今年4月起经过5个月的时间,对列入1981年市重点科技计划的已鉴定的43项科技项目进行了经济效益的调查研究。其中数据比较完整的23项科技成果的分析资料表明:每元科技经费投资,在科技成果鉴定后一年内所上缴的利润和税金为一般生产投资实现利和税的2.69倍,在实现工业化生产后一年内上缴的利和税则为4.87倍。
资料较全的这23项科技成果科技经费总投资为834.58万元,鉴定后一年内每元科技经费实现的利润和税金为1.893元。而根据市统计局资料,上海1981年每元资金实现的利和税为0.703元。这说明,该23项科技成果每元科技投资为国家多增加利和税1.19元,也就是说在鉴定后一年内上缴给国家的利和税为一般生产投资实现利和税的2.69倍,翻了一番还多。
上述23项科技成果中,有11项如能再增加投资1,630.5万元,即能实现工业化(或商品化)生产,预计成果投产后一年内可上缴利和税5,583.49万元。即每元科技成果投产费实现的利和税为3.426元,也就是说成果推广后(形成正常生产能力)一年内上缴给国家的利和税是一般生产投资实现利和税的4.87倍,翻两番还多。
以上一些数字从微观上说明了十二大文件指出的要力争“翻两番”,首先在于力争科学技术的进步。依靠科技进步,“翻两番”的目标就有实现的把握。
上海市科委的调查分析还表明,科技成果投产后一年上缴的利和税,是科技成果鉴定后一年上缴的利和税的1.81倍。这说明缩短科技成果投入工业生产(或商品生产)的时间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