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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扰乱经济市场的不法分子 曹松亭等投机捣卖黄金 京人民法院分别予以严惩 京市金融主管机关负责人警告金银贩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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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0-27
第2版()
专栏:

  制裁扰乱经济市场的不法分子
曹松亭等投机捣卖黄金 京人民法院分别予以严惩
京市金融主管机关负责人警告金银贩子
【京市新闻处讯】京市人民政府近查获曹松亭等三名捣卖金银犯,已由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徒刑。曹松亭原为老凤祥金店经理,自去年八月该店歇业后,即以布业行商为名,暗中与张玉峰、杜金生等共同捣卖黄金,专自京、津贩运黄金至上海、香港。张、杜二人来往运送,曹松亭负责购买。本年七月初,张玉峰、杜金生二人由上海来京共携带汇票与人民币三千一百八十八万元,到曹松亭处商量购买黄金。事为公安外二分局查悉,遂将三人当场捕获,送市人民法院审理。经法院调查属实,以该犯等违法捣卖黄金,危害了人民的利益,触犯了政府的法令,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金银的买卖应由国家银行经理”,“凡进行金融投机、破坏国家金融事业者,应受严厉制裁”,故对各犯分别予以惩处。曹松亭处徒刑二年,并科罚金一千五百万元;张玉峰处徒刑一年又六个月;杜金生处徒刑一年。违法捣卖之黄金、现款及证物戥子等物,均予没收。
【又讯】本市金融主管机关负责人,顷就人民法院判处曹松亭等违法捣卖黄金案,发表谈话称:“金银的买卖应由国家银行经理”,“凡进行金融投机、破坏国家金融事业者,应受严厉制裁”是共同纲领所明文规定的。一年来,人民政府用查缉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贯彻执行了金银管理的政策与法令,收到很大的成绩,不但打击了金银投机分子,并使金银不再影响物价,保障了人民的利益,也改造了很多的投机分子转向正当行业。而曹松亭等,竟仍然捣卖黄金,非法图利,对于这种扰乱经济市场,危害人民利益的金银贩子,政府一定要给予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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