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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电话会议要求各地 乘胜前进抓好今冬明春社会治安工作 陈丕显说,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调动各方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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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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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电话会议要求各地
乘胜前进抓好今冬明春社会治安工作
陈丕显说,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调动各方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今晚召开电话会议,部署今冬明春的社会治安工作。会议要求全国各地在党的十二大精神鼓舞下,在当前社会治安情况有了明显好转的基础上,抓好今冬明春的社会治安工作。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陈丕显在会上讲了话。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刘复之主持了会议。
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在整顿城乡治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社会治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今年1至9月份,全国发生的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7%。为了乘胜前进,实现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提出的争取五年做到“三个根本好转”的要求,在今冬明春开个好头,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了这次电话会议。
陈丕显在会上讲话说,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当前社会治安工作十分关心。今年以来,社会治安情况有了明显好转。但是,我们必须坚持两分法,既要看到我们的工作有进步的一面,又要看到仍然有许多不足的一面。我们必须要认识整顿社会治安的迫切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在治安情况比较好的地方,要继续抓紧;在社会治安比较差的地方,更要花大力气来抓。
他说,按照历年的规律,冬春往往是治安问题发生较多的季节。只有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精神,把今冬明春的社会治安工作抓好,才能巩固和发展今年整顿城乡治安的成效,为明年争取治安情况的进一步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陈丕显说,抓好今冬明春社会治安工作的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社会治安要“综合治理”,政法部门负有重要责任,但是光靠政法部门是不够的,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从上到下建立各种岗位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真正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督促。落实得好的就表扬、奖励,落实得不好的就批评、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十分重视研究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动向,不断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一些新的措施,使我们的工作能够跟上形势的发展。
陈丕显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协同动作,为抓好今冬明春社会治安工作努力做出新贡献;要从实际出发,抓住当地社会治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认真地加以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切实做好预防犯罪,避免民事案件激化为刑事案件,防止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要积极配合各部门,加强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为核心的、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转变社会风气;要发扬民主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形成宏大的治安保卫积极分子队伍;各级政法部门要认真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进行具体指导。
陈丕显最后要求各地为争取今冬明春治安情况的进一步好转,为开创政法工作的新局面,积极地行动起来。
公安部副部长王文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士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汉周、司法部副部长朱剑明、民政部部长崔乃夫、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颜金生,在会上发了言。
在各地参加电话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政法工作的书记,政法委员会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部门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各大军区负责政法工作的领导同志和保卫、检察、法院方面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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