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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反革命活动安定社会秩序 京五名敌特抢劫杀人犯伏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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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0-27
第2版()
专栏:

  镇压反革命活动安定社会秩序
京五名敌特抢劫杀人犯伏法
【本报讯】据京市新闻处消息:为镇压反革命活动及安定社会秩序,敌特刘小林、赵瑞增、于东虎,抢劫杀人犯杨庸石、王禄祥等五人,已经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判处死刑,于二十六日执行枪决。
敌特刘小林,四十七岁,天津人,在日寇统治时期充当北京东车站伪警务段保安系便衣特务班长,一贯残害人民,曾杀害杨妞子、伊小猫二人,并为日寇抓捕群众,充当劳工,至今生死不明者有十二人。车站附近劳动人民受其迫害者,难以数计,军法处以其作恶多端,特判处死刑。
赵瑞增,四十岁,河北晋县人。于东虎,三十六岁,河北深泽县人。二犯均曾当过日伪特务,一贯与人民为敌。解放后,二犯非但不知悔改参加劳动生产,且伙同孔繁祥、王志民、刘玉璞等人多次主谋行劫,并勒死农民王文汉,军法处因二犯罪不可赦,决定判处死刑。从犯孔繁祥处徒刑九年,王志民、刘玉璞各判处徒刑五年。
杨庸石,二十九岁,河北省武清县人。在本市开设京华食堂,杨犯于一九四九年与王泽长伙同经营王府井大街瑞成委托商行,因彼此不和,杨犯遂于本年三月自动撤股。但因该商行营业发达,杨犯心怀嫉恨,蓄意行劫。九月二十一日夜,杨犯藏带预先购置的凶器铁锤等,进入该行,与该行厨工杜玉田同睡于地毡上。俟杜睡熟即用铁锤将杜击昏,然后用绳勒毙,随即开柜抢去大批财物。此案为我公安局破获后,即将该犯移送军管会军法处审理,军法处以该犯预谋行抢杀人,遂处以极刑。
王禄祥,三十岁,河北省固安县人,主谋结伙抢劫多次,并用木棍袭击我公安人员,夺取枪枝。案发后并对抗拒捕,军管会为巩固革命秩序,特判处王犯死刑。从犯贾耀堂判处徒刑十五年,刘广元处徒刑八年,姚承尧处徒刑五年,杨荫泰处徒刑三年,尹全处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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