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8阅读
  • 0回复

三王村的代耕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4-11
第2版()
专栏:

  三王村的代耕工作
洛庚
三王村是武安九区工作较好的村,全村二百零五户,七百四十六人,二十一顷五十六亩地,历年参军的共达六十五人,占全村人口百分之九强,占全村青壮年百分之四十三强。代耕军属荣退军人及干属的土地做得比较好。其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群众对代耕,有着足够的认识。大家常说:战士在前方,为大家流血牺牲,拚着命干,咱在后方,代耕几亩地,是应该的。有不少模范代耕者,种地时,先给军属种,锄苗时先给军属锄。同时,军属的觉悟程度提高,他们认为参军为大家,也为自己。村里又对咱好,啥也照顾,比自己孩子或丈夫在家还如意。因之,他自动提出可以参加生产种自己的地,只要群众犁地,不必全部代耕,孤寡军属刘保祥领导,推动大家,都自动帮助代耕户种地,特别是农忙时,全部参加劳动。
二、代耕办法经民主讨论,执行中经过几个步骤。第一步民选评议员,共选评议员十二人,有军属、有干部、有群众。选好后第二步评议军属谁需要全部代耕、谁只代耕几亩。根据军属家里劳动力多少而定、全村军属、烈属、荣退军人、干属,共土地六顷八十四亩;有劳动力四十人。评定孤寡军属、烈属、干属、残废荣退军人,全部代耕,有劳力的军属按情况代耕,共评议出代耕三顷一十四亩七分三。第三步将评议员讨论需要代耕和不代耕的户让军属分组讨论;在讨论中,如军属村长李文相、公安员王立三、曹南得、王永乐等都自动提出不要群众代耕,但群众看他们是干部,整天忙工作,顾不上种地,也给他们酌量情况代耕几亩。第四步按产量人力畜力定分评议军属代耕地,根据每亩具体情况定工,全村共产量一千四百分(即二石产量算一分,每亩除一斗肥料,每石除一斗农具,每人除一石消耗。)全村共六十八头牲口,共七十分(即一个骡子一分半,一个驴一分),全村共劳动力实有一百二十九人,共一百二十九分(即一个劳动力算一分,)总共二千二百二十九分,代耕地共四千一百六十个工(即远地一亩十五个工,近地一亩十个工)。例如张增祥有地十五亩,产量十四分,劳动力一个算一分,畜力一个算一分,共十六分;一分顶三个多工,共合工四十九个半。代耕三亩一分远地还给其他户出三个工(每亩远地十五个工计)。第五步分代耕地,原则上由评议员双方照顾,即:一、群众劳动力少的代耕军属较有劳力的。二、代耕者远地较多的,代耕时多代耕近地;近地较多者,多代耕远地。三、代耕者住在那条街,就代耕那条街的军属地。四、代耕户愿意代耕某军属或某军属愿意谁代耕,尽可能照顾。
由于军属帮助代耕户,也由于代耕户和军属打成一家,群众自动提出愿意给军属每亩地上十五斤麻饼,不上麻饼的则上十五驮粪,并保证军属同样的土地,产量不能少于自己的产量,经过去年一年的执行,大部代耕户军属产量都有超过,而且把荒了的土地变成好地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