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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知错而不能改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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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20
第5版()
专栏:心里话

为什么我知错而不能改错?
编者按:一位县委副书记认识到自己搞不正之风的错误,很想改正,但又不能改正,这反映了什么问题,很值得认真研究。
不正之风是一种社会现象。它象一张网,由许多人织成而又不断地粘连一些人。谁要突破它,往往会遇到很大阻力,因为这涉及许多尚未觉悟的织网人的某种“利益”。但是,这张网必须破除,不正之风必须纠正。党中央早已采取措施,党的十二大又作出争取五年之内使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决策,广大干部和群众也不断进行着斗争。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希望“织网者”迅速觉悟起来,并勇敢地投入纠正不正之风的斗争之中。
国务院今年发出文件,指示各地纠正在招收和调配职工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要求一经发现,立即纠正。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也有过类似文件。
在这方面,我有两个错误。一个是1971年,我采取压小年龄的办法,将一个农村户口的孩子刘贵娥转为城市户口,同年招为工人。再一个是,1980年,我授意县民政局安排了一个叫慕宏章的复员军人(是已同我离婚的前妻生的孩子)的工作。这件事过后不久,就有人揭发。我知道自己利用职权,安排亲友,挤掉别人,做了错事,于1981年元月29日,要求民政局写了清退慕宏章的文件(附有我的检讨),报告榆林行署民政局。事后,又写了好多信,陈述详细情况。地区民政局不但不支持我,反而提出一连串的质问。无奈,我向地区领导人作了反映。而在一年之后,即今年2月21日,地区民政局与劳动局联合行文,把这个从“后门”进来的慕宏章,又从“后门”安排到榆林地区的一家公司当了工人。
我身为一个县的主要领导人,对自己的错误想纠正而纠正不了,这给我开展工作、纠正不正之风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今年4月,我再次向地区民政局、劳动局申述理由,并指出他们越过清涧县直接安排慕宏章工作的错误,要求发文纠正,但是,地区民政局个别领导人坚持错误,不予纠正。之后,我又去找主管专员和地委的一些领导同志,尽述详情,提出要求,也未得到明确的回答。6月20日,我又写了长达3,000多字的材料,将此事的详细过程和我的看法向地委汇报,仍然没有回音。8月上旬,我再次到地委催问,也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回答。
回到招待所,我想了很久,越想越不通,思想上挽了个大疙瘩。一个“难”字萦绕胸怀。后来,我想到了新闻界。我相信报社会支持我的,于是,提笔陈情,希望见报。
中共陕西清涧县委副书记 刘生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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