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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容许侵占群众利益 银川市委严肃处理永宁县“分驴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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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22
第3版()
专栏:

决不容许侵占群众利益
银川市委严肃处理永宁县“分驴事件”
据新华社银川电 发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的领导干部擅用职权,侵占群众利益的“分驴事件”得到处理。最近,经中共银川市委批准,对这一事件负有责任的四名干部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副县长徐建中被通报批评,县农村工作部部长陆建中、县畜牧局局长张生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畜牧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杜生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党内职务的处分,并建议行政上免去副局长职务。
1980年至1981年,上级拨款26万多元给永宁县支援困难户社员繁殖牲畜,并由县畜牧局直接负责购买牛、驴等大家畜,在分配过程中,主管这项工作的副县长徐建中、县农村工作部部长陆建中、县畜牧局局长张生桢和县畜牧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杜生楠擅用职权,决定截留部分牲畜直接分给机关干部,并由陆建中、张生桢拟定了分配名单。张生桢、杜生楠还分别为熟人索要牲畜。
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个县有相当一部分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效法这四名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抢先私分牲畜,严重侵占了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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