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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电子工业部党组决定 开除周志荣徐志良党籍 撤销深圳分部临时党委 司法部门依法逮捕周徐两犯,追究刑事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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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23
第1版()
专栏:

深圳市委、电子工业部党组决定
开除周志荣徐志良党籍 撤销深圳分部临时党委
司法部门依法逮捕周徐两犯,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深圳讯 本报记者报道:最近,中共深圳市委和电子工业部分别作出决定:开除中国电子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分部原主要负责人、临时党委书记周志荣和深圳分部原储运部主任徐志良的党籍,撤销其行政职务,撤销中共中国电子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分部临时委员会,成立分部临时领导小组。
周志荣、徐志良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从事走私偷税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完全丧失一个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中共深圳市委在批准《关于开除周志荣、徐志良党籍的决定》中指出,周、徐两人在深圳分部工作期间,走私偷税,数额巨大,手段恶劣,经司法部门认定,已构成严重走私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除周志荣、徐志良两人的党籍。
与此同时,电子工业部部务会议和部党组也作出决定:撤销深圳分部原负责人周志荣和深圳分部储运部原主任徐志良的行政职务;撤销中共中国电子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分部临时委员会,组成深圳分部临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分部的党政领导工作。
11月12日下午,召开了深圳分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大会,由中纪委检查组的同志和九龙海关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案件的检查情况及周志荣、徐志良走私偷税等犯罪事实。中共深圳市委有关负责人和电子工业部有关负责人分别宣读了上述决定和深圳分部临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0月30日,周志荣、徐志良已被深圳市司法部门依法逮捕。(详见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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