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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湖养鱼业的新路——宿松县集资联营发展黄大湖渔业生产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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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23
第3版()
专栏:农村调查

发展大湖养鱼业的新路
——宿松县集资联营发展黄大湖渔业生产的调查
安徽省宿松县去年用“国家、集体、个人三方联营,入股集资”的办法,发展大湖养鱼业,已经初见成效。有40万亩水面的黄大湖,结束了“酷捕滥捞,只捕不养”的混乱状态,出现了“统一计划、养捕结合”的新局面。最近,安徽省委负责同志和一些从事大湖渔业生产科研的同志,经过实地考察和经济论证,认为“集资联营”是发展大湖养鱼业的新路子。
宿松县境内的黄大湖,有三十万亩红菱、白藕、芡实、蒲草等水生植物,浮游生物丰富,水质肥沃,鱼类有广阔的栖息、取食场所,而且湖底平坦、水位稳定,没有污染,适宜鱼类生长,曾被邻近三省渔民称为“鱼窝”。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委、县政府经过多次研究,反复征求沿湖专业、兼业渔民的意见,决定试行“三方联营、入股集资”的办法,逐年增殖水产资源,发展大湖渔业生产。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联营体制。去年4月成立黄大湖联营渔业公司,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盈利按股分成,亏损按股分摊。
二、筹集股金。将首次试养所需基金12万元,分为400股,每股300元,其中渔业公司200股,湖区社队集体和社员个人200股,到去年6月已筹齐。
三、明确职责。联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代表大会,职责是制订、修改联营章程,选举董事会,确定生产计划、检查财务开支和研究湖区治安、收益分配等重大问题。代表大会以股定票,少数服从多数,每年召开一、两次,实行民主集中制。
四、加强管理。成立公司、区社和大队三级湖管组织,建立水上派出所,实行群管与专管结合。
五、分级放养,统一捕捞。将40万亩水面划分为育苗区、一级放养区、二级放养区三个水域,每个水域用拦网设施隔开,使小规格鱼苗逐步适应从小到大水面放养,提高成活率。从去年7月至11月,已人工投放鱼苗1,200多万尾,据科研人员测定,成活率达到小水面投放鱼苗的水平。
六、民主理财。联营公司年终要向股东公布帐目。大宗开支和分配方案,须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盈利或亏损,捕捞一茬,按股兑现一茬。
联营公司成立近两年的实践证明,“三级联营,入股集资”最大的好处是,促使沿湖各方都来关心和保护水产资源。过去黄大湖几乎天天发生电鱼、毒鱼、炸鱼,去年以来,却一起也没有发生过。沿湖社员都自觉地巡湖管湖,防止了偷鱼事件的发生。许多社员夜里睡醒还爬起来,跑上湖堤转一转;有的农民拾到岸边搁浅的小鱼,不声不响地放回了深水。今年8、9月份,联营公司在一级放养区进行了三次试捕,每次网网不落空,去年放养的鱼苗都已长到2斤半左右。联营公司经理陈国华请几位老渔民和科研人员预测了一下,按最“保守”的估计,今年冬季可捕鱼250万斤。除去各项开支,留足扩大生产资金,每股可净得红利300元左右。“入股一年,本钱翻番,还可优先买平价鱼”,这个消息传遍湖区,社员个人要求入股的人越来越多。
本报记者 沈祖润
本报通讯员 陈正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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