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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说考虑到将来台湾同大陆统一后的特殊情况 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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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27
第2版()
专栏:

彭真说考虑到将来台湾同大陆统一后的特殊情况
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彭真在关于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说,考虑到将来台湾同祖国大陆统一后的特殊情况的需要,宪法修改草案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他说,宪法修改草案的《序言》指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近三十多年台湾同祖国的分离,完全是违反我们民族利益和人民要求的。早日结束这种分裂局面,无论对于台湾地方和整个祖国的繁荣富强,对于维护远东和世界和平,都是极为有利的。这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任何党派、势力和个人都无法抗拒。这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外国都无权干预。
彭真在报告中引了叶剑英委员长去年国庆节前夕发表的谈话:实现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这种自治权,包括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等等。
他说,在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方面,我们是决不含糊的。同时,在具体政策、措施方面,我们又有很大的灵活性,充分照顾台湾地方的现实情况和台湾人民以及各方面人士的意愿。这是我们处理这类问题的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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