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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人事干部在“礼物”面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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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1-27
第5版()
专栏:

编者按:人事干部张武应同志,不但拒绝贿赂性的礼物,而且从更严格的意义上,检查自己同群众之间的隔膜。他不以职权谋私利,而是努力维护党的原则,维护群众的利益。他的行为,不愧共产党员的称号。
现在,有些人一提起不正之风就摇头。一方面,这是表示对不正之风的厌恶;另一方面,又是表示对不正之风的无可奈何。在现实生活里,确实有些正当的要求,似乎只有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才能实现,而一些不正当的要求却取得了“合法”的手续。这种不正之风是不能不让人摇头的。但是,不正之风怎样才能改变?只靠摇头能改变吗?显然不能。只能靠广大党员,靠人民群众,靠你靠我,靠大家的斗争。只要大家都能自觉地勇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不正之风定会早日消除的。
一位人事干部在“礼物”面前
小吴同志原在我大队钻井队工作,为了解决家庭的困难,于去年底被调回湖北襄樊市工作。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我们大队人事干事张武应同志的抽屉里看到两封信:一封是张给吴去信的底稿;一封是吴给张的回信。从这两封信中,我知道了小吴同志为了能早日调回原籍工作,曾两次给张武应同志送礼;张武应同志严肃而真诚地批评了小吴同志,并把礼物退给了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这两封信面前,我激动了!我感到应该把张武应同志给小吴的信推荐给你们,希望能在报上刊登,以便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特别是让那些常常受“礼”而心安理得的人,出一身冷汗!
辽河石油勘探局勘探指挥部
钻井三大队管理员 冀万启
张武应同志给小吴的信小吴同志:
近来好!分别几个月了,十分想念。因为搬家,现在才给你去信,请原谅。
去年你在各级组织的关怀和照顾下,比较顺利地调回了原籍湖北。为调动工作,你曾两次送给我东西和钱。第一次送的肉和酒,为了不使你为难(你是单身职工,肉和酒不好处理)和经济上受损失,我留下了。第二天,我如数付钱给你,并向你讲了一些调动工作的原则。可是你认为我不接受你的“礼”,调动工作不好办。故而,几个月后,你又将70元钱送到我家。当时,只有我爱人一人在家,弄得她不知所措。次日,我回到家里,听她讲了这事,心情很不平静。在我们这个时代,难道生活就是这样驱使我们吗?正当的要求,难道非得通过不正当的渠道才能实现吗?事过不几天,我同你谈了这事,并请你把钱带回去。可你出于某种心情,一定要送给我。为了不使你感到失望和伤害你的自尊心,我决定将钱暂时留下。现在,你已调回几个月了,家庭困难已基本解决,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你的一个同志,把钱寄还给你,请你查收。
小吴同志:在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心里很难过。难过的是,我同党和同志们对我的要求还有距离,使同志们不了解我,不能把我当作知己,不少同志(也包括你)在我身上还往往打上“权势”的烙印。因为我掌握着调动全大队职工的权力,这些同志为了解决自己的实际困难(大部分要求是正当的),曾多次要给我送这送那。他们把礼物和钱财当作“敲门砖”,借以敲开我的“方便”之门。每当我遇到这种事,我的心就象被撕裂了,象往外流血一样。如果我接受这些礼物、钱财,也许没有什么,因为请客送礼在一些地方还很盛行。但是,我不能这样做。我并不是嫌礼少。说实话,我生长在农村,从小受父母的熏染,一分钱都舍不得乱用,何况送礼一般都不会少于10元钱呢!我是一个年轻的共产党员和干部,我的职权是党和人民给的,如果拿党和人民给的权力来为自己谋私利,索取别人用劳动汗水换来的东西,那还怎能为人民谋利益呢?那还叫什么先进分子呢?
我为自己难过,当然,也为那些没有尊重自己人格的人难过。是的,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我们党的肌体受到了创伤,一部分党员干部忘记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宗旨,不顾党纪国法,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接受贿赂,侵占人民群众的利益,给我们的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是,作为共产党员,我们没有理由失望和退却,更不能随波逐流。我们的党不是正在大力克服那些歪风邪气吗?我们应该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倡导的、人民为之怀念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早日恢复起来。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这就是我要说的。
最后,希望你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放心的人。 祝你进步!
张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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