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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中共江西省委第一书记白栋材指出 党组织要在宪法范围内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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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02
第3版()
专栏:

人大代表、中共江西省委第一书记白栋材指出
党组织要在宪法范围内活动
本报讯 人大代表、中共江西省委第一书记白栋材在江西省代表团分组审议宪法修改草案时说,制订一部好宪法不容易,贯彻执行好更不容易。新宪法通过以后,我们各级党组织要以坚定的态度,有效的措施,领导全民认真学习宪法,坚决执行宪法,保证宪法的每一条得到遵守,使之真正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和党政军组织、社会团体的根本活动准则。
首先,要组织全民认真学习宪法。白栋材同志指出,这部宪法完全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总结了三十多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吸收了中国历来法律的精华,是人民长期流血、劳动、战斗的成果。因此,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进行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全民学习宪法,做到家喻户晓。宪法要成为人民手中的武器,人民了解宪法,自己掌握自己和国家的命运。
白栋材同志发言说,党领导人民制订了宪法,党还要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各级党组织要责无旁贷地担当起领导群众执行宪法的任务。党组织本身要首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切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每个党员都要守法,真正成为遵守宪法的模范。如果党组织和党员模范地执行宪法,群众自觉执行宪法就会蔚然成风。
白栋材同志认为,新宪法是拨乱反正的巨大胜利,是清除“左”的影响的一个重要成果。学习和贯彻新宪法,必须继续清除“左”的影响,使我们的思想与宪法的精神合拍。只有合拍才能同步。例如,新宪法充分肯定了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取得的重大成果和根本经验,包括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在独立自主原则下对外开放,等等。如果我们不清除“左”的影响,就不能理解宪法的这些规定,更谈不上自觉地贯彻执行。
白栋材同志还强调,要严格执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认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的公民无论在享有权利还是承担义务上,都是平等的。任何公民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那种“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的旧观念必须彻底破除。这样做,群众才会拥护法制,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也才能取得根本的好转。
这里还要指出的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只是说不管何人违法了都要按照法律作出同样的处理,而且首先是指法律对每个人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你虽没有违法,但你要守法、执法,这也是法律对每个公民的平等要求。这样,才能逐步做到由人治到法治,真正以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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