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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的选举和“开放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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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02
第7版()
专栏:

巴西的选举和“开放政策”
朱满庭
11月26日,《巴西日报》报道了这个国家不久前举行的选举的结果。在这次选举中,执政的民主社会党同民主运动党、民主工党等4个反对党在22个州展开了激烈角逐,执政党在12个州获胜,反对党在10个州获胜,其中圣保罗等9个州落入巴西民主运动之手,民主工党则在里约热内卢州取胜。
巴西这次选举的范围很广,全部联邦众议员、三分之一的联邦参议员、22个州的州长、副州长、州议员、市长和市议员都要在选举中产生,但总统不是直接选举产生的。按照巴西宪法的规定,总统将由这次选出的联邦参众两院议员和各州议员代表组成的“选举人团”在1985年选举产生。
自1964年的军事政变以来,巴西一直处于军人统治之下。1978年,军政府宣布实行“逐步的、有控制的开放政策”。1979年3月就职的菲格雷多总统继续执行了这一政策,并采取了一些步骤为向文官执政过渡作准备,包括:取消新闻检查的法令;颁布“大赦法案”,使许多由于政治原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得到赦免,一批长期流亡国外的政界人士和知识分子得以回国。1979年10月,巴西议会通过《政党改革法》,废除了原来的两党制,代之以多党制。1980年11月,议会又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恢复直接选举州长和全部联邦参议员。这次选举就是根据这项法案进行的,它标志着巴西的民主开放进程向前迈出了一步。
巴西军人政府采取这项民主“开放政策”是与近年来巴西国内的形势分不开的。自从军政府十多年前上台以来,巴西的政局比较稳定,经济发展比较快。今年,在西方经济萧条中,巴西也面临巨大的债务问题,但和拉美其它一些国家比较起来,经济形势还不那么严重,没有出现重大的社会动乱。与此同时,巴西国内普遍希望改变军人统治,实行宪制,要求民主的呼声很强烈。此外,拉美不少军人掌权的国家不同程度地推行“民主化进程”,也给巴西政局以重大影响。
当然,巴西军政府的“民主开放”仍然是有控制的,当局和执政党为了确保在选举中取胜,对其他政党的活动规定了不少限制,并且通过立法,制定了对自己有利的选举规则。今年6月,巴西议会又强行通过了一项宪法修正案,改变了总统选举中的“选举人团”的组成办法,并且规定今后修改宪法必须得到国民议会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执政党在选举之后的权力。巴西总统的权力很大,议会对总统实际上并无制约作用。各州的州长在财政上也受到中央政府的严格控制。这些情况表明,巴西的民主开放是有限度的。
在巴西这次选举中,执政党由于有政治开放和经济建设上的某些成绩作资本,在选举中略占上风;反对党则抨击政府解决经济问题的措施不力,取得了比预料要好的结果。总的来看,反对党在地方各州的势力有所扩展,但目前军政府和执政党仍将对全国政局掌握着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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