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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任县供销合作社的调查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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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04
第5版()
专栏:答复

附:任县供销合作社的调查报告
接到你报转来“部分社员群众”的来信清样后,我们立即派县供销社两名干部深入邢湾供销社调查,并对这个供销社在零售磷肥中的不正之风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现将县供销社的调查报告送上。
中共河北省任县委员会
今年9月,邢湾供销社自己从湖南分三批购进磷肥580吨。由于不是计划内分配物资,因此他们商定:一是分给本公社一部分;二是支援外公社一部分;三是供销社零售一部分,由主任批供。这个供销社有正副主任三人,当时研究的意见是:由屈云波主任掌握8吨,翁录卿主任掌握3吨,其余由刘兰申主任掌握批供。
实际销售情况是:分配给本公社各大队189.3吨,社直单位91吨,外公社47吨,共327.3吨。扣除损耗4.6吨,其余248.1吨由供销社零售。零售部分中经供销社主任刘兰申批的有42.6吨,最大的一笔是批给他老乡的2.25吨。另外,公社和供销社共同研究,售给帮助联系买磷肥的那位职工8吨。
由于我们在分配问题上没有加强具体领导,使这个供销社在磷肥销售中出现一些偏差——零售部分大了些,分配部分小了些,因而有的群众没有买到。今后我们一定注意改进工作。
河北省任县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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