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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舆论迅速报道并评价我人大通过新宪法 新宪法的诞生标志现代化建设新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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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06
第6版()
专栏:

国际舆论迅速报道并评价我人大通过新宪法
新宪法的诞生标志现代化建设新发展
本报讯 我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于12月4日通过新宪法后,国际舆论迅速而广泛地作出强烈反应,并加以积极的评价。东京各大报都在第二天的头版和国际版报道我国新宪法诞生的消息,大量刊登新宪法的详细内容,并发表了评论。
国际舆论十分重视中国第四个宪法的诞生,认为新宪法同“左”倾路线诀别,作了重大改革,具有显著的时代特点,它标志着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发展。南斯拉夫《政治报》报道说,中国今天有了新宪法,这是自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第四个宪法,它比过去所有宪法都更为完善,最适应于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日本《每日新闻》的评论说,中国新宪法可以称为是指明了达到建成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目的的道路的“建设时期的宪法”。美国《纽约时报》也说,中国新宪法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长期稳定的宪法”。
有些外国通讯社认为,中国新宪法强调发展经济,从法律上保证实现四个现代化。日本共同社指出,新宪法“为推进现代化路线在法律方面奠定了基础”,并且“为适应推进现代化建设而整备和加强了国家体制”,这是新宪法的特点之一。日本时事社也认为,新宪法表明“中国在法律体系方面也终于整备了重视经济建设的现代化政策”,同时新宪法明文规定重视教育、文化和知识分子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些内容与现代化建设是紧密关联的。路透社还指出,新宪法规定人民公社仍将改为经济单位,取消了它的行政职能,这显然是一个“革新”。合众国际社也指出,新宪法规定夫妇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是对宪法草案所作的一个“重大补充”。
此外,德新社着重报道了新宪法规定中国同外国进行经济合作的内容,并指出这部宪法加强了三中全会以来“旨在中国现代化的改革方针”。
国际舆论普遍认为,中国新宪法强调民主与法制,强调安定的重要意义。日本时事社指出,“新宪法明确地提出了重视民主与法制的方向,这是值得给予高度评价的”。法新社指出,中国新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职务和规定了国家领导人的任期限制,“这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改革”。路透社说,新宪法取消了罢工权利,但扩大了中国人享有的各项公民权利,这对十亿中国人来说,“是非常受欢迎的”。为此,《纽约时报》发表评论说,“新宪法强调安定”,“是一个注重实际的文件”。
日本《每日新闻》写道,“新宪法的最大特点是规定把宪法作为最高的国法,包括共产党在内的所有政党、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反映出为了推进经济建设需要有法律保障的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个现状。”
关于新宪法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也受到国际重视。
南斯拉夫《政治报》评论说,“歌词具有深刻的爱国性质,它号召全体人民起来反对敌人”,至于歌词对现在和将来的适宜性,“重要的是它们是活力和热情的象征——法国人至今还唱《马赛曲》”。路透社说,恢复《义勇军进行曲》的原歌词,是拨乱反正的“一种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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