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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七方委员会代表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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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06
第6版()
专栏:资料

阿拉伯七方委员会代表团
今年9月,在摩洛哥非斯城举行了第十二届阿拉伯首脑会议,会上一致通过的关于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和中东问题的八项原则,要点是:以色列必须撤出它在1967年以来占领的所有阿拉伯领土,其中包括圣城耶路撒冷;重申巴勒斯坦人民在其唯一合法代表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领导下,享有自决权和行使不可剥夺的民族权利;建立一个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独立的巴勒斯坦国;联合国安理会保证这一地区各国(包括独立的巴勒斯坦国)的和平。这是自1948年阿拉伯—以色列争端发生以来,阿拉伯国家共同提出的第一个建设性的、比较现实的解决中东问题的方案。为此,建立了一个阿拉伯的七方委员会,负责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首脑接触,向他们介绍非斯会议的成果和阿拉伯国家寻求解决中东问题的立场,并了解他们对阿以冲突的立场,定期向阿拉伯国家元首们报告它进行接触和活动的结果。七方委员会代表团的成员包括阿尔及利亚、约旦、摩洛哥、沙特阿拉伯、叙利亚、突尼斯的外交部长(大臣)及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代表,分头由摩洛哥国王哈桑二世和约旦国王侯赛因率领,出访中、法、苏、英、美五国。这个委员会的代表团已经分别由哈桑二世和侯赛因率领,访问了美国、法国和苏联。
阿拉伯联盟或阿盟,是阿拉伯国家联盟的简称,1945年3月正式成立。宗旨是:密切成员国(或组织)之间的关系;为了实现各成员之间的合作和维护其独立和主权,协调它们的政策和活动;并普遍关心阿拉伯的事务和利益。其成员包括21个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总部原设在开罗,1979年迁到突尼斯。阿盟成员的首脑或他们的代表参加历届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阿拉伯联盟成员的最高级会议。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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