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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沁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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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08
第3版()
专栏:

充分发挥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沁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
本报讯 山西省沁水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力地促进了政府的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沁水县人大常委会把保持经常同人民代表的密切联系,作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国家法律、法令执行情况,监督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院”)工作的重要渠道。他们通过建立代表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常委会委员包组联系,组织代表座谈;吸收代表参加常委会等形式,同代表保持经常的联系。
沁水县人大常委会把开展视察活动作为监督政府和“两院”工作的又一条重要渠道。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以来,组织了17次视察活动,共视察了21个公社,210个大队和40多个机关、厂矿、学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今年春天,沁水县人大常委会发现不少社队推行生产责任制中出现挤掉工副业生产的现象,于是要求县政府加以纠正。贾政雷 王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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