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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界国家在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强调 各国要认真执行新海洋法公约 要求未履行公约国家立即停止开发深海海底资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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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09
第7版()
专栏:

第三世界国家在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强调
各国要认真执行新海洋法公约
要求未履行公约国家立即停止开发深海海底资源
新华社蒙特哥湾12月7日电 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最后会议上,第三世界国家的代表强烈要求各国保证认真执行新的《海洋法公约》,要求维护他们的国家主权和民族经济利益,他们还要求没有履行公约的国家立即停止开发深海海底资源的行径。
代表“七十七国集团”国家和拉丁美洲集团讲话的秘鲁代表阿方索·阿里亚斯·施赖贝尔说,“七十七国集团”认为,根据与公约正文和附件不一致的国家立法和多边协议而采取的任何关于开发国际海底资源的措施,“在国际上将是无效的,并将导致其他国家也采取保护它们利益的必要措施。”
墨西哥代表豪尔赫·卡斯特内德在发言中强调,沿海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管理和保护它们的海洋区资源的合法权利,是它们“对自己国家的自然资源充分行使主权的一部分。”
斐济代表萨特亚·南达强调说,对公约有选择地利用将是“不适当的和不能接受的”。
苏里南代表卢西恩说,苏里南告诫那些工业大国不要在公约以外建立有选择余地的采矿制度,从而在少数国家中瓜分资源丰富的海洋区。苏里南重申,沿海国家有权采取保护它们安全利益的措施,包括有权要求通过它们领海的外国船只事先通知并获得同意。
埃及代表艾哈迈德·伊斯马特·阿卜杜勒·马吉德说,公约必须有公平的解释,不能只成为“律师的乐园”。公约得以贯彻执行的真正保证就是要各国完全守信。
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穆赫塔尔·库苏马阿马查指出,印度尼西亚对某些工业国现在仍然要求别国作出更多的超出可能限度的让步感到遗憾。他强调说,“勘探和开发深海海底资源只有在公约规定的范围内才是合法的。”
象牙海岸海运部长拉明·法迪卡说,“海洋自由”主义一直是维护最强大海洋国家的控制权的工具。被用来保护最强大海洋国家的专有利益的“专属的海洋”概念,必须永远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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