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阅读
  • 0回复

供销社成立县联社势在必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10
第3版()
专栏:工作研究

供销社成立县联社势在必行
曹小宁
我国供销社成立在根据地,发展在解放区,壮大在建国后。现有400万职工,60多万个网点及相当数量的自有资金和固定资产,已成为沟通城乡经济交流的一条主渠道。但长期以来,这个在农民入股集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商业组织,离农民远了。
目前,供销社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已在18个省、市、自治区的30多个县陆续展开。改革是从基层供销社清股分红,扩大农民入股开始的,以恢复供销社的群众性,民主性,灵活性,恢复五十年代的优良传统。通过改革,供销社的经营方针更加适合农村新形势的发展了。它广泛地开展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种形式的农商联营,同农民开始结成息息相关的经济联盟。
从基层供销社改革的成功经验看,在改革基层供销社的基础上,成立县联社势在必行。
基层供销社又购又销,综合经营,不仅经营能力有限,市场信息也不那么灵。要真正做到为农民传达市场信息,指导生产,推销商品,避免农民生产的盲目性,还是很有困难的。所以,需要一个为其服务,并指导其经营的上级协调组织。这个组织的职能可否由县商业局担任呢?不能。这是因为,基层供销社是合作性质的商业组织,只对国家承担上缴税收的任务,盈亏自负;而国营商业的盈利和亏损都属国家,两者在经济利益上很难合为一体。在基层供销社自愿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成立县联社,已是客观要求。
就其农产品流通来说,县是农产品的主要集散地,在县级成立县联社统一调运经销农副产品十分必要。同样,县联社根据基层社反映的农民需求,统一到外埠购进工业品,还可减少各基层社的费用开支。
目前,国家还拿不出大量资金,投向农村商品经营设施的建设。如果基层供销社通过入股的方式吸收农民的闲散资金,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后,由县联社统一调剂使用,农村商业设施的改善和建立就大有希望。比如供销社集资建起小冷库,小粮仓,就可以缓和农民卖猪难、卖粮难等问题。没有县联社,股金由基层社自己使用,会出现每社都搞小而全的情况,既浪费也无必要。让国营商业使用农民的集资,农民也不愿意。河北省望都县县联社决定,再吸收和扩大社员入股50万元,建一座200吨的小冷库,就可以解决农民卖猪难的问题。
农民是否愿意拿钱到供销社入股呢?从试点县的情况看,农民非常愿意。河南武陟县有一户社员,一次买了六十股300元的股金。但基层社还不敢大量吸收农民的股金(有的供销社规定,每户最多入股100元),这主要是由于供销社的经营范围太小,手脚被捆得太死(如猪、禽、蛋不准供销社经营,盖冷库就不能充分的利用),应当放开些。
总之,县联社可以不作为政府机构,而是由基层社联合起来的经济联合体,“一身二任”,既代表农民利益,为下级社服务,又对国家负责。让它在农村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