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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宪法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全国妇联邀请部分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座谈学习新宪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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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10
第4版()
专栏:

新宪法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全国妇联邀请部分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座谈学习新宪法
本报讯 12月9日下午,全国妇联和出席五届人大、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的部分女代表、女委员一起座谈学习新宪法。与会同志认为:新宪法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了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必将在我国政治、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全国妇联第一书记郭力文宣布,全国妇联已经向各级妇联发出通知,要求妇女干部带头学习新宪法,宣传新宪法,遵守新宪法。
全国妇联副主席黄甘英主持了会议。
政协委员、江西省妇联主任朱旦华说,新宪法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这对促进家庭和睦,转变社会风气,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积极的作用。广大妇女要学会运用新宪法,与社会上还存在的买卖婚姻、重男轻女、虐待妇女老人等现象作斗争,维护新宪法的尊严。
政协委员、江苏省江阴县华西大队党支部副书记赵毛妹说,农村实行了生产责任制后,才真正实现了新宪法规定的男女同工同酬。
全国妇联副主席罗琼强调,把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写入新宪法,对发挥妇女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人大代表、广东省妇联副主任刘秋容说,新宪法规定了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件大事。
在会上发言的还有关建、邓裕志、林月琴、申纪兰、于兰、秦怡等同志。大家表示,在学习、宣传、实施新宪法的过程中,要把当前开展的“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五好家庭”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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