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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最后会议闭幕 一百多个国家和组织签署公约 美英西德等国拒绝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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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12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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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最后会议闭幕
一百多个国家和组织签署公约 美英西德等国拒绝签字
新华社蒙特哥湾12月10日电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最后会议今天在这里胜利闭幕。
有119个国家和组织的代表今天上午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上签了字。签署会议最后文件的国家和组织共有150个。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韩叙代表中国政府在这两个文件上签了字。第三世界的大多数国家也在公约上签了字。美国、西德、英国、日本等二十几国没有在公约上签字。
联合国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在闭幕会议上说,在国际关系史上还从来没有这么多国家在经过慎重商讨以后,立即签署他们同意的文件。正当国际合作产生严重危机和运用国际机构来解决世界性问题遇到困难的时候,新的海洋法公约的签署如同吹来一阵清新的空气。
牙买加副总理兼外交部长休·劳森·希勒在讲话中说:新的海洋法公约无疑是联合国宪章通过以来最有深远意义的国际文件。但是,任务并没有结束。“我们必须永远记住,虽然我们已走过一段很长的路程,我们仍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会议主席许通美在闭幕词中强烈要求所有的签字国尽快批准这项公约。他间接地呼吁美国重新审查它不签署公约的立场。他说,任何国家企图在公约之外开采深海海底资源,“将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并承担政治和法律上的严重后果”。
《海洋法公约》规定,自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外交部开放签字后可持续两年在公约上签字。公约也可在联合国总部签字,开放签字持续的时间将从1983年7月1日起到1984年12月9日止。
按公约规定,为建立海底管理局和海洋法法庭的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于1983年3月在金斯敦召开。这次会议将草拟管理海底预备性投资和未来的海底开发等条例。全体签字国将参加筹备委员会的工作。签署最后文件的政府可派观察员参加,但它们在公约上签字之前,无权参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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