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保证国家收入稳定增长 更好地体现企业自主权 四百多个工业企业试行以税代利成果显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17
第4版()
专栏:

保证国家收入稳定增长 更好地体现企业自主权
四百多个工业企业试行以税代利成果显著
编者按:近三年来,开始进行工业企业以税代利的试点,有全市、全县的,有一个城市在全行业范围以内的,总的来看,经济效果都比较好。过去,国营企业以交纳税收和上缴利润两种方式向国家提供积累,用税收形式上交的部分小于用利润形式上交的部分。现在试行以税代利,将国营企业的利润改为大部分用税收的形式上交,这是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中,国家和企业在收入分配上的一项重要改革。
由于我国现行的价格尚不尽合理,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利润水平高低悬殊,这项改革需要分别不同情况,有准备有步骤地进行。实行以税代利,扩大了税收的比重,能够保证国家收入的稳定增长;企业在交纳税收和资金占用费之后的净利润,一般可以全部留用,能够更好地体现企业的自主权,有利于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新华社北京电 目前,我国已有400多个国营工业企业进行以税代利试点,这些企业的生产一年比一年发展,为国家提供的积累也一年比一年增加。
以税代利的试点工作,是1979年初开始在湖北省光化县15个工业企业搞起来的。1980年,广西、上海、四川、广东、北京、天津等18个省、市、自治区也陆续展开。截至1981年底,全国已有456个国营工业企业进行了以税代利的试点。
去年,这些企业增产增收,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其中,销售收入增长8.93%,实现利润增长17.98%,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增长13.59%。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