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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破这个大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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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18
第3版()
专栏:短评

要破这个大忌
农民贩运经商,在相当长时期里是个大忌,被说成“弃农经商”,“不务正业”,甚至和“投机倒把”划等号。人们认识了社会经济活动的规律之后,发现这些说法是不对的,是必须破除的大忌。
为活跃社会经济,把人们创造的财富变为社会财富,对农民经商要有一个新的认识。除大宗的、主要的农副产品国家需要按照合同组织收购外,社员手里还有许多小宗土特产品需要出售。这些东西若统统由国营商业购销,是办不到的;国营商业办不了,又不允许农民自己经销的话,农民该卖的卖不出,别人该买的买不到,这怎么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怎能富裕起来?人们对多种产品的需要又怎样能够满足?现在好了,农村有了一些农民贩卖专业户,什么活鸡、鲜鱼,什么核桃、枣儿,以及兔毛、猪鬃等等,都可以运用他们经营灵活、分散便捷的特点,又购又销,或贩运到外地销售,这样就促使流通渠道通畅了。
我国农村人多地少,一部分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从事多种经营,其中也包括从事商业购销活动。这是一种合理的分工,这种分工于国家于农民都大有好处,是应该予以提倡,促其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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