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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经济的一项重大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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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21
第2版()
专栏:

振兴经济的一项重大措施
本报评论员
为了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必须解决好建设资金问题。当前,在资金分配上必须采取必要的集中措施,把分散的、闲置的资金用在国家最急需的方面,主要是用在加快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方面。
现在有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现象,一方面,国家急需进行的重点建设缺乏资金,另一方面,企业自有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近年来增加较多,其数量已相当于国家预算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因此,采取适当的措施集中资金,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中央作出关于集中必要的资金,保证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的决策,作为振兴经济的一项重大措施,是完全正确的。
集中资金,要从思想上解决好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问题。首先要求经济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员提高自觉性,牢固地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陈云同志说:“我们搞财经工作的同志,很容易陷于局部观点和本位主义之中,把某些重要问题忽略过去。”他还提醒我们:“要把自己的工作放在全国大范围上来看,如果发现自己的做法与全国的任务不相符,应该立刻觉悟,立刻纠正。”近两年来,国家初步进行了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体制的一些改革,扩大了地方、部门、企业的权力和机动财力,这是完全必要的。今后,地方、部门和企业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统一计划范围内,继续行使正当的自主权,争取在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得到更多的合法利益,同时向国家多做贡献。我们决不能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大局,更不能弄虚作假,挖国家的收入。现在中央决定向一切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和地方政府征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这是因为国家筹资的目的,是为今后的经济振兴和实现“两个倍增”计划打基础,是事关大局的一个光荣任务,全国上下都要顾全这个大局,为此做出贡献。
当然,我们既要改变资金分散的状况,适当集中一部分资金,同时要照顾到地方和企业的需要,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使他们有一定的机动财力,去办那些适宜于地方和企业举办的事情,特别是要保证现有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这项工作涉及多少万个单位,政策性很强,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事。总之,在财政资金问题上,我们要力争做到聚之合理,分之适度,既能保证国家急需进行的重点建设,又能把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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