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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服务”是儿童劳动的开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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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21
第3版()
专栏:为了下一代

“自我服务”是儿童劳动的开始
从小对孩子进行生活能力的培养,是学前儿童劳动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学前劳动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儿童对劳动和劳动人民的热爱与尊敬,掌握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技能和养成初步的劳动习惯。幼儿园和家庭不仅要组织儿童观察与认识成人的劳动,而且要组织儿童通过亲自劳动的过程受到教育和锻炼。根据劳动教育的任务及儿童的年龄特点,学前儿童劳动的内容主要有:
一、日常生活劳动,即培养儿童独立生活能力的劳动。它包括:
1、自我服务的劳动:如独立穿脱衣服和盥洗,收拾整理用具、玩具与图书,整理床铺等。
2、为集体服务的劳动:主要指为幼儿园、班级和家庭进行的一些劳动。如擦桌椅、书架、玩具柜,为上课、进餐准备用具、餐具等。
二、室内和园地上种植与照顾动植物的劳动。
三、手工劳动:成人利用各种天然材料或废旧物品教儿童制作一些简单的玩具、用具、教具,以及修理玩具、图书等。
对不同年龄的学前儿童,要求应有所差异。年龄小的儿童,主要劳动内容是自我服务,随着年龄的增长,劳动内容应逐步多样化。但是,儿童的一切劳动都必须在成人的指导下,运用正确的方法,循序渐进。用儿童的劳动代替成人的劳动,把儿童当劳动力使用,或迫使儿童参加力所不及的劳动,把劳动当作惩罚儿童的手段,都是不允许的。包办代替,不让儿童劳动也是不对的。
自我服务是劳动活动的最简单、最初级的形式。它与儿童生活紧密联系,是学前儿童容易理解和掌握的劳动形式。自我服务是培养儿童独立照顾自己生活的能力和劳动习惯的重要手段。
目前独生子女的比重不断增加,不少孩子在生活中对家长的依赖性是很突出的。有部分家长对儿童参加自我服务和为集体服务的劳动不重视,对幼儿园组织儿童进行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的劳动,也表示不满。这样的认识是很不恰当的。父母对孩子的溺爱、娇惯,只能形成他们好逸恶劳、自私、任性等不良品行。真正爱护孩子,就要从小注意培养儿童爱劳动的习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
陈俊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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