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7阅读
  • 0回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五讲)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23
第5版()
专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五讲)
皮纯协
新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些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也就是我国的政体。一个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没有适当的政权组织形式,就不能代表国家,实现自己的阶级意志,维护自己的利益,反对自己的敌人。资产阶级的政权组织形式,一般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共和制度。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亿人口的大国,不首先由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然后由它们分别产生其他各级国家机关,组成完整的国家机构,分工行使法定范围内的职权,人民就无法行使国家权力,人民民主专政也就无法实现。
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最适宜的政权组织形式。它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一样,继承了巴黎公社的经验,但又具有自己的特点。它是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总结不同革命时期各个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许多红色革命根据地的工农兵代表大会,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的参议会,以及解放战争时期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都是在斗争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人民革命政权形式,它们为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1953年,我国在基层政权普选的基础上,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从此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在1954年宪法中得到比较系统的反映。
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呢?这是因为:第一,它最直接地反映了我们国家的性质,保障了全国各界、各地区、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代表参加国家政权的管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各项法律和创立各项制度,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制度,国家其他方面的制度(如司法、税收、财政、文化教育、军事等方面的制度)只反映国家政治生活的某一个方面。第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通过它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第五,其他各级国家政权机构,都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即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基于以上五个方面,所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新宪法吸取了以往在政权建设上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特别是十年内乱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严重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教训,肯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采取的各项有效措施,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了一系列新的规定。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加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以利于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有关立法的准备工作和其他实际工作。第二,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加强了它的组织,使全国人大在闭会期间,国家的重要工作能够照常进行。为适应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把原来属于全国人大的一部分职权,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特别是使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立法权,有利于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日常的立法工作,以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第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以利于经常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和实现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职能。第四,省级地方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享有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以利于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的首创性和积极性。第五,进一步健全了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组织体制,如恢复设立国家主席,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等等,以利于实行中央国家机关职权的合理分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第六,实行政社分离,恢复乡政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强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建设等。上述一系列规定,进一步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权力,使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国家机构更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