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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宪法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益 青年朱道生冲破阻力领到营业执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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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24
第1版()
专栏:

新宪法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益
青年朱道生冲破阻力领到营业执照
本报讯 《浙南日报》来电:温州市自谋职业传授服装技艺的残废青年朱道生,12月14日领到自己渴求已久的个体商业户营业执照。抚今追昔,他激动地对人说:“感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策,使我这样的残废人也有业可谋。如果没有新宪法对公民劳动权利的保障,哪有我朱道生的今天?”
今年11月初,他写信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了自谋职业受刁难的情况。在中央领导同志及浙江省委、温州市委的关心支持下,在本报的督促下,朱道生服装技艺学馆的营业执照问题终于得到解决。这件事在温州市引起反响。大家议论说: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有些部门的领导干部自己说了算,可以不按法律办事。不解决法大于权,权要服从于法的问题,新宪法是很难实施的。市工商局负责同志对照十二大文件和新宪法,深有体会地说,新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朱道生办学馆完全合法。我们未能热情支持,主要是我们“左”的流毒在作怪。他们表示,今后一定要把学习十二大文件和学习新宪法结合起来,积极地扶持个体工商业户,为他们自谋出路开放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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