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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就德清县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发出通报 严惩建房分房中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 力争明年上半年查清区、县、局以上领导干部这方面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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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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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就德清县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发出通报
严惩建房分房中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
力争明年上半年查清区、县、局以上领导干部这方面的问题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近转发了中纪委调查组《关于浙江省德清县县直机关建房分房中不正之风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就此发出通报,强调对在建房分房中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必须严厉惩处。
中纪委的通报说,德清县县直机关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犯财经纪律,挪用事业费和挤占各种资金,占用良田,兴建超标准的职工宿舍;在分配住房中,少数领导干部多分房,分好房,引起了群众的很大不满,损害了党的威信,错误是严重的。对此,浙江省委十分重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领导干部,根据他们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原县文教局长、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汤寿林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并建议撤销其行政职务;对主管计划和财经工作的副县长王惠珠予以通报批评。另外,对县卫生、民政、财税、基建、农林等局的某些负责人,也责成他们作出深刻检查,认真改正错误,并视其情节给予适当处理。我们认为浙江省委这种严肃的态度和果断的作法是正确的,必要的。
通报说,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为了刹住建房、分房中的歪风,党中央和国务院已多次有明确指示,中央纪委一再发出通报。但是,至今有一些地区、单位的领导干部,仍然置若罔闻,在建房、分房中利用职权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有的领导机关对此放任自流,软弱无力,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这种情况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通报要求各级纪委结合调查报告中揭露的问题,对照本地区、本单位的情况,对领导干部建房、分房中的问题普遍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查清区、县、局以上领导干部在建房分房中有无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行贿受贿等问题;查清建房中资金、“三材”、地基的来源是否正当。对于犯有错误的党员、干部,都要抓住典型,大张旗鼓地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
通报强调,各级纪委在集中力量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同时,要把切实纠正建房、分房中的歪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下决心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力争在明年上半年首先把区、县、局以上领导干部中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清楚,刹住这股不正之风,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报告中央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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