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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直机关建房、分房中问题严重 中纪委派出调查组帮助县委采取措施纠正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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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27
第4版()
专栏:

德清县直机关建房、分房中问题严重
中纪委派出调查组帮助县委采取措施纠正不正之风
本报讯 记者周祖佑、丁雪萍报道:浙江省德清县县级机关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犯财经纪律,挪用各种事业经费,挤占企业生产费用和流动资金,高价争征良田,移用计划物资,建造超标准的职工宿舍;在分配住房中,少数领导干部多分房,分好房,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了党的威信。今年10月中旬,中纪委派出调查组前去进行调查。
从1979年以来,德清县级机关及所属各公司新建的职工宿舍楼一幢比一幢漂亮、考究,遍布德清城关镇内外。为了建造这批宿舍楼,各单位在审批手续、资金筹集和建筑标准方面采取了种种不正当的手法。他们采取的办法是批少建多、后批先建、自批自建和不批也建,甚至上级批准建办公楼的,也擅自改为建宿舍楼。其中未经正式审批的宿舍楼建筑面积,占已建成宿舍楼的40%以上。
在建造宿舍楼中,德清县许多单位讲舒适、比排场,普遍超过了规定的建筑标准。县委建成常委宿舍楼后,又花两万多元补盖了一座副楼。此例一开,全县各单位竞相效法,所建的宿舍楼都修筑了副楼,内设厨房、卫生间,使其与主楼的卧室、客厅分开,而另修一道道钢筋混凝土天桥,把主副楼联接起来。至于卧室、客厅的设计,更是宽敞、考究。县文教局新建16套住房,大套居住面积为73平方米,前后有两个天井。县物资局有个副局长亲自精心研究了一个设计方案,以此建造了六套住宅,每套建筑面积达120平方米。他一家三口占用一套,每人平均40平方米。
由于这些新建宿舍建筑面积大,建筑标准高,所需资金大大超过批准金额,各单位便大肆挪用各种事业经费,一些企业单位还挪用了更新改造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商业流动资金。在全县修建宿舍楼的总投资6,498,000多元中,未经上级批准的共有2,860,000多元,占44%以上。县文教局为修建漂亮宿舍楼,共挪用教育经费7万元,其中包括全县中学生助学金、部分中小学的公用经费以及业余教育经费。县民政局新建宿舍超支二万多元,他们竟挪用了民政事业经费和预算外暂收款。县血防办公室挪用血防事业费20,000多元。县卫生局挪用卫生事业费后,有意减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不及时更换一些医疗设备,并减少了合作医疗和边远落后地区的卫生费补助。
为建造这些超面积、高标准的宿舍,许多单位还任意移用生产建设的计划物资,高价争征农民土地。如县民政局建房用的钢材系救灾物资(后由物资局调转),还移用了一部分退伍军人专用材。有的甚至将建造生产用房的材料转用于建造宿舍。许多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农田建房。特别严重的是,主管土地征用工作的县农林局,竟不办任何征用手续,征地36亩,占该局建房用地总数的77%。有的单位还以木材、钢材等物资作交换,以达到征地目的。不仅妨碍国务院关于《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的实施,而且腐蚀干部群众,败坏了社会风气。
据计算,德清县级机关建造的78,900多平方米宿舍楼,加上正在建造的17,000多平方米,相当于城关镇原有建筑面积的总和。全镇18,000多人,每人平均可有住房10平方米以上。但由于分配不公平,住房情况苦乐不均,悬殊很大。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私利,争要房,多要房,要好房,有的甚至为子女要房,一户占几处住房。全县有20名领导干部的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一位县委副书记一家6口,竟在县委新建常委楼中占用了上下三层住房,使用面积共104平方米。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一副主任,一家6口人共占用了3套住房,使用面积达109平方米。县文化馆负责人郭某,一家5口住在按他家的需要而专门设计的110平方米的宽敞独院。他的大儿子和媳妇仍不满足,又另搞了一套宿舍。有的干部由于住房太多,占而不用,用来拉关系,做人情,甚至转租他人。
由于领导干部在住房上大搞不正之风,德清县城关镇广大群众的住房情况仍然相当困难。全镇共有无房户、困难户198户,其中无房户即达60户。
中共浙江省委于11月初向全省转发了德清县委《关于建房分房中严重不正之风的检查报告》,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对照本单位的情况,彻底清理本单位的违反法纪事件,认真接受教训,并由领导带头作自我批评,坚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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