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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必要明辨是非——二论不能再吃“大锅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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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29
第1版()
专栏:社论

很有必要明辨是非
——二论不能再吃“大锅饭”
吃“大锅饭”诸多弊病,多数人看法是一致了。可是,有些人对此还心安理得。为什么?因为他们至今仍然觉得吃“大锅饭”有优越性。对此,很有辨明是非的必要。
有人说,吃“大锅饭”“旱涝保收”,是一个比较
“保险”的办法。然而,这种“旱涝保收”,是职工躺在企业身上,企业躺在国家身上,渐渐养成一种依赖思想和习惯。它使企业和职工失去向上的动力,不仅不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而且“吸引”着许多人想方设法挤进吃“大锅饭”的行列。对职工个人来说,这种分配方式似乎是“保险”的,而实际上,这样吃下去,使国家和企业越来越被动,职工所得也不可能逐步增加。“大锅饭”终究是不能长久吃下去的。
有人说,开“大锅饭”可以容纳较多的劳动力,所谓“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这种看法也是不正确的。
“大锅饭”本身,是在过去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办法。劳动力是发展生产、创造社会财富的最活跃的因素。解决劳动力就业的目的,不是往企业里塞人找饭吃,而是为了发展经济。一味往企业塞人,必然造成人浮于事,工作效率降低,甚至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局面。我们必须端正指导思想,认清只有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尤其是放手发展劳动密集型的集体经济和个体经营,才能使劳动力各得其所,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还有人说,吃“大锅饭”人人有份,比较“公平”,可以减少职工之间的纠纷。这是一种糊涂观念。吃“大锅饭”的办法看起来似乎“公平”,实际上很不公平,它鼓励了懒人,挫伤了勤奋者的积极性。在现实生活中,哪个企业吃“大锅饭”现象严重,那里职工的思想就混乱;反之,哪个企业破除了“大锅饭”,建立起经济责任制,那里职工的精神面貌就焕然一新。
衡量一种分配方式是否有优越性,要看它能否促进生产和流通。吃“大锅饭”的分配方式,严重束缚了生产和流通的发展。那种认为“吃‘大锅饭’有优越性”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在我国,“大锅饭”的形成,有着比较复杂的社会的和历史的原因。在1952年和1956年,我国进行过两次工资改革,建立起基本上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分配制度。从1958年起,在“左”倾思想干扰下,片面宣扬供给制,贬低工资制,取消了计件工资,否定了物质利益原则,这些都助长了吃“大锅饭”的倾向。在十年动乱中,由于极“左”路线的破坏,按劳分配原则受到批判,给人们思想上造成更大的混乱,吃“大锅饭”现象越来越严重了。
“大锅饭”的实质是平均主义。而平均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是毫无共同之处的。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只有遵循这个规律,才能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已经公布的新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才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目前,广大农村打破“大锅饭”后出现的新面貌,使越来越多的人得到启示:工业、商业以及其他各行各业,都必须实行经济责任制。只有彻底改变吃“大锅饭”的体制,才有利于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增强劳动者的主人翁责任感,推动生产的发展。我们寄希望于实行经济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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