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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称职干部应撤下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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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29
第2版()
专栏:

不称职干部应撤下来编辑同志:
《辽宁日报》发表的通讯《木器五厂得救了!》,对那种不称职的干部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处理办法。
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使各级领导层不断吸收新的活力和智慧,保持旺盛的生机,中央对“五种人”的处理,已有了明确规定,各地也很重视,撤职、查处了不少。对到了离休、退休年龄的干部,中央也有了明确规定。但是如何处理那种只当“和尚”不“撞钟”,不干事,混饭吃的干部,似乎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种人占着位子不干事,贻误工作,又没什么大毛病,一旦被“罢官”,本人常不服气。以往对这种领导干部的处理,通常是调离原单位,换个地方再当“官”。被这种人占据领导岗位的单位,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很难提拔重用,事业的振兴无望。
面对这种情况,就应当象抚顺市家具公司党委那样,不迁就,不外调,就地免职,腾出位子来,另外选派得力干部去扭转落后局面。
中央再三强调不搞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干部要能上能下。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国家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我们基层的领导干部为什么就只能上不能下?只有取消领导职务的终身制,使大批德才兼备的干部进到领导班子中来,才能保证我们的事业兴旺发达。希望各级领导好好看看这篇通讯,在机构改革中,学一学抚顺市家具公司党委的做法,坚决果断地把不称职的干部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
内蒙古赤峰县广播局
吴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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