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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欢迎农工商联合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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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29
第2版()
专栏:

农民欢迎农工商联合企业
本报记者 章世鸿
在上海,听说嘉定县马陆公社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已有三年时间,特意去看了一下。
公社设在马陆镇。这个小镇我过去到过,但现在热闹多了,除供销社和合作商店外,社办联合企业在这里开设了综合商场、点心店。此外,还设有建材门市部、豆制品加工场,公路边正在兴建旅店、浴室。
农民很怀念解放初期的供销社。想当年,供销社作为集体商业确为农民办事,肥料、种子、农药、小农具,要啥有啥。从1958年改为“全民所有”后,供销社实际上成了国营商业,为农民服务的观念越来越淡薄,农民称之为“新官商”。
马陆公社很想自己兴办商业,当县里同意他们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后,很快就成立了“马陆农工商联合贸易公司”。公社领导对记者说,这几年农民生活水平和购买力迅速提高,对农商割裂的商业体制意见越来越多,农村商业体制势在必改,老框框必须打破。马陆农工商联合贸易公司的宗旨就是为农民服务,凡农民需要的,利少甚至无利可图的都干。他们办的第一件事是千方百计供应生产急需的农机配件。这件事,供销社和物资局相互推诿,都不愿管,联合企业就来办了;第二件事是为农民造房提供急需的砖瓦、水泥、石灰、木材,他们自己去外省市采购,打开渠道。为了解决农民运输困难,还专门设立一支船队,把建筑材料送到社员家门口。
公司经理陪我到他们的综合商场参观。商场的房子虽然比较简陋,但货色齐备,有1,500多种商品,其中有的价格比国营商店的低。因为实行工商挂钩,由工厂直接批货,中间环节比国营商店少得多;他们批进一批副号或二级商品,价格比正品便宜,质量也不差,不过有些小毛病,农民乐于购买;他们也经销旧货,如旧铅丝,比新货便宜两倍,一样可用。
“有人说,你们抢了供销社的生意,是不是这样?”公社领导回答说,不是这样,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他打开本子读给我听,供销社和联合企业的利润都是年年增加,今年11个月,联合企业的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19.2%,供销社的利润则增加23.3%。农民手中有钱,过去因为供销社不能满足需要,只好去城里购货,现在两家开展竞争,供销社也不能不大力增加品种,改善经营和服务态度,农民有了挑选余地,也就不进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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